试管婴儿出生右脚缺4趾,产检竟全未发现!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与法律的追问 为了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一对夫妇历经艰辛选择试管婴儿,却在孩子呱呱坠地时,迎来了晴天霹雳——宝宝右脚竟然缺失了四根脚趾。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孕期所有产检均未发现这一明显异常。当医学的奇迹与现实的残酷交织,这起悲剧背后,究竟是谁的责任? 2026年初,一则关于“试管婴儿出生右脚缺4趾,产检未发现”的消息刺痛了无数人的心。为了拥有自己的宝宝,这对夫妇选择了辅助生殖技术,满怀期待地度过了整个孕期,按时完成了每一次产检。然而,当孩子出生,医生将婴儿抱到他们面前时,他们看到的是一双本应完整的脚,右脚却只剩孤零零的大脚趾。 “每一次B超,我们都仔细盯着屏幕,医生说‘一切正常’,我们就信了。”孩子父亲的声音里满是疲惫与痛苦,“如果早知道,我们至少能有心理准备,或者……可现在我们除了面对,什么准备都没有。” 这起悲剧迅速引发了公众对产前检查准确性及医疗机构责任的热议。在医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为何如此严重的肢体畸形会“漏网”?当“不当出生”成为既定事实,这个家庭又该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寻求慰藉与公正? 01 冰冷现实:一个家庭的美梦与噩梦 对于许多家庭而言,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是未来的希望。选择试管婴儿的家庭,往往承载着比普通父母更多的期待与艰辛。从促排卵、取卵到胚胎移植,每一步都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开销和身心煎熬。 当胚胎成功着床,喜悦才刚刚开始。接下来是长达十个月的孕期,以及按部就班的产检流程。早期的NT筛查、中期的唐筛、四维大排畸……每一次检查都像是一次大考,而医生的一句“一切正常”就是最动听的定心丸。 然而,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所有的期盼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戛然而止。一个活生生的婴儿,右脚却缺失了四根脚趾。这意味着他未来的人生将面临走路姿态异常、运动能力受限、以及伴随一生的心理阴影。 更让父母难以接受的是,这种并非隐藏于内脏的细微畸形,而是表现在外的肢体残缺。在多次的B超检查,特别是专门用于筛查结构畸形的大排畸检查中,理应被清晰捕捉到。 “这是明显的结构异常,按照超声检查的技术规范,四肢的长骨、手、脚都是必须观察并记录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三甲医院超声科医生表示,“如果胎位不好,一次看不清,医生应该让孕妇活动后复看,或者约定时间再看。漏掉如此明显的脚趾缺失,确实存在检查不细致的嫌疑。” 02 法律追问:当“不当出生”成为诉讼焦点 这起悲剧在法律层面触及了一个核心概念——**“不当出生”**。所谓“不当出生”,是指医疗机构在产前检查过程中,因未尽到相应的诊疗或告知义务,导致父母未能及时了解胎儿的真实情况,从而生育了具有先天性缺陷的婴儿。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本身并无权选择自己是否出生,但父母却因信赖医疗机构,丧失了**生育选择权**和**知情权**。 那么,面对产检漏诊,这个家庭该如何维权?法律专家指出,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考量: **1.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核心:过错与因果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如果能够证明医院的B超检查未遵守诊疗规范,漏看了本应能发现的脚趾缺失,那么医院就存在**过错**。而医院的这一过错,直接导致父母生下了具有严重缺陷的孩子,而非拥有选择终止妊娠的机会。这构成了**因果关系**。 **2. 损害后果的界定:不仅仅是孩子的残疾**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在产前检查过程中违反告知义务,侵害夫妻知情权和生育选择权,造成有先天性缺陷的胎儿出生,**应当赔偿夫妻特别抚养费和精神损失**。 这里的“特别抚养费”,是指抚养该有缺陷孩子比抚养一个健康孩子必然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后续可能的**医疗费、康复费、特殊教育费以及配置假肢等费用**。孩子的残疾是先天存在的,并非医院造成,但医院的责任在于,它剥夺了父母的选择权,并因此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额外经济负担**和**精神痛苦**。 **3. “不当生命”与“不当出生”的辨析**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界曾讨论过由孩子本人提起的“不当生命之诉”,即孩子主张自己本不应出生。对此,我国司法实践普遍持否定态度,因为生命本身无论是否有缺陷,其价值都高于“不存在”。因此,本案的诉讼主体应是**孩子的父母**,他们主张的是自己因知情权和生育选择权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害。 试管婴儿 试管婴儿过程 试管婴儿故事 试管婴儿手术 二婚试管婴儿 国外试管婴儿 澳洲试管婴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