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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一名脚戴镣铐的女子被官府判处死刑,她因杀害外国传教士即将被斩首。

1895年,一名脚戴镣铐的女子被官府判处死刑,她因杀害外国传教士即将被斩首。 回到1895年,彼时的中国刚经历甲午战败,又遭两次鸦片战争重创,清政府腐朽不堪,签下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西方列强趁机加紧对华渗透,传教士便是其中重要的渗透力量,古田教案的爆发,就源于这样的时代背景。 当时,江西人刘祥兴来到福建古田,以钉秤为生,创立了斋教,信奉弥勒佛,倡导吃斋诵经,慢慢吸引了大批贫苦百姓加入,最多时会员达三千多人。 起初,斋教只是底层百姓抱团取暖的组织,直到与当地基督教传教士的矛盾不断升级,才最终引发血案。 矛盾的根源,并非简单的“反侵略”,而是多重因素交织:一方面,传教士凭借列强特权,在当地发展教民,部分教民倚仗传教士势力,与斋教信徒发生冲突,甚至讥讽斋教信奉的佛像“比不上耶稣”,日积月累埋下积怨。 另一方面,甲午战败后,民众的排外情绪高涨,斋教首领刘泳等人趁机煽动,决意报复传教士泄愤,还计划抢劫传教士财物充当粮草。 1895年8月1日,刘泳、郑九九等斋教首领,带领数百名信徒,冲进古田华山上避暑的外国传教士住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古田教案。 这场袭击毫无节制,共杀害11名外国传教士及家属,包括妇女和儿童,还烧毁房屋、抢夺财物。 事件发生后,英美两国反应强烈,随即派遣10余艘兵舰驶抵福建沿海示威,向清政府提出强硬抗议。 腐朽的清政府迫于外交压力,立刻派兵前往古田搜捕斋教信徒,还联合英美组成“古田教案调查委员会”,共同审讯案犯,全程被列强操控。 最终,清政府对涉案人员作出严厉判决:26人被处以极刑,17人终身军流,还有数十人被判处不同期限的监禁或其他刑罚,彻底沦为列强维护在华利益的工具,尽显国家的屈辱与无奈。 很多人会问,当时的民众反抗有错吗?当然,面对列强压迫,民众的不满可以理解,但反抗绝不能等同于滥杀无辜。 斋教的行为,本质上是一场被情绪裹挟的暴力仇杀,伤害的是无辜平民,不该被美化,更不能被塑造成“正义反抗”。 这段历史,最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落后就要挨打的残酷现实——当国家弱小,连民众的情绪都能被利用,连基本的司法主权都无法掌控,最终只能由底层百姓付出惨痛代价。 铭记1895年古田教案,不是铭记仇恨,而是铭记:唯有国家强大,才能守护百姓安宁;唯有理性爱国,才能真正捍卫民族尊严。[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