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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因救火而壮烈牺牲的小英雄,赖宁,不仅雕像被拆除,英雄事迹被教科书删除,就连

14岁因救火而壮烈牺牲的小英雄,赖宁,不仅雕像被拆除,英雄事迹被教科书删除,就连其照片也被学校摘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赖宁出生于1973年,四川石棉县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勤奋好学,立志要成为像李四光一样的地质学家,课余总爱翻看地质书籍,还会收集矿石标本,用实践验证课本知识。 小学毕业时,他放弃保送机会,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石棉中学,是大家公认的“学霸”少年。 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突发山火,火舌借着狂风蔓延,直指山脚的油库和卫星接收站,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 当时14岁的赖宁正在家里写作业,听到火警广播、看到窗外火光冲天,立刻放下笔,给卧病在床的母亲留下一张“马上回来”的字条,抓起铁桶就冲向火场。 消防队赶到后,发现他是未成年人,多次把他送下山,可他一次次绕小路偷偷返回。 浓烟中,他的眼镜掉了,看不清路,唯一的工具就是一根树桠枝,却始终坚守在火势最猛、人手最少的南坡,奋战四五个小时,最终倒在了焦土之上,遗体保持着攀爬的姿势,双臂紧紧抱着烧焦的松树。 火灾扑灭后,赖宁的事迹传遍全国,1988年他被追授“革命烈士”,1989年共青团中央授予他“英雄少年”称号,事迹被编入小学课本,太原等地还竖起了他的雕像,戴红领巾、背书包的少年形象,成为“好学生+好英雄”的象征,“向赖宁学习”成了全民口号。 可谁也没想到,这份英雄记忆,后来却引发了惨痛的教训。 1994年辽宁山林大火,一群中小学生想起课本里赖宁义无反顾的身影,纷纷冲进火场,最终17条年轻的生命永远消逝,17个家庭破碎,也让全社会开始反思:这样的教育导向,到底对不对? 其实早在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已明确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参与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危险活动。 只是观念的转变,远比法条滞后,直到2004年前后,各地学校才悄然调整,赖宁的画像被撤下,换成了消防电话和逃生提示,北京、南京等地教材中,他的事迹也逐渐淡出。 2011年,太原东仓巷的赖宁雕像被临时移走,引发全网争议,有人指责“抹除英雄记忆”,最终,在公众的关切下,雕像被修好并迁回原址,官方明确态度:可以纪念,但不鼓励未成年人模仿高危行为。 很多人误解,这是在否定赖宁,其实恰恰相反,教育部早已明确,从未删除英雄事迹,只是调整了宣传导向——我们要纪念的,是赖宁身上的勤奋、担当、热爱祖国的品质,而不是鼓励未成年人盲目冲进危险,以身犯险。 如今,在绵阳南山公园纪念馆里,还陈列着赖宁生前用过的书包和矿石标本,提醒着我们,他首先是个有梦想的普通少年,不是天生的“救火工具”。 他的精神从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时代表达:学习他的责任感,不是要去救火,而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传承他的担当,不是要舍身取义,而是先学会保护自己,再用智慧传递温暖。 时代在进步,教育的核心也从“舍己为公”转向“珍爱生命、见义智为”,这不是忘记英雄,而是更懂珍惜生命;不是否定奉献,而是更懂如何正确传承。 赖宁永远是值得我们铭记的少年英雄,他的精神从未褪色,只是我们学会了用更成熟、更安全的方式,让这份精神代代相传。[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