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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一女子从杭州赶回老家过春节,就惦记着跟老爸吃顿热乎饭。不料,女子的父亲

山东济南,一女子从杭州赶回老家过春节,就惦记着跟老爸吃顿热乎饭。不料,女子的父亲在一家知名臭豆腐店当炸锅师傅,春节只歇了一天,大过年的爷俩愣是没好好坐下吃顿饭。正月初五晚上,眼瞅着第二天就要走了,女子心里急得慌,寻思着晚上11点后店里人少,就给老板打电话,想给爸请俩小时假,说哪怕扣工资都行。电话那头老板冷冰冰甩过来一句:“一分钟也不行。”没一会儿,又打电话威胁她爸,敢走就别干了。女子听完肺都气炸了,大晚上拉着爸冲到店里跟老板吵起来,骂他太绝情。这事闹大了,现在劳动监察已经介入调查。   在济南某知名街区,那里有一家名字很特别的小吃店,主营的却是热腾腾、香喷喷的臭豆腐,平日里生意不错,来来往往的食客不少。   然而,在2026年的春节假期里,这家店却因为一件与“情”有关的事,火遍了网络,只不过这次火起来的,不再是豆腐,而是老板的“绝情”。   李姑娘的老家就在济南,但她大学毕业后选择去杭州打拼,平时工作忙,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今年春节,她好不容易抢到了票,千里迢迢赶回济南,就为了陪陪日渐年迈的父母。   李姑娘的父亲,就是这家臭豆腐店的炸锅师傅,一位在油锅旁站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师傅。   李姑娘说,父亲是个老实人,在店里干活勤勤恳恳,从不愿意给老板添麻烦。   春节是餐饮业的黄金期,店里忙得脚不沾地,整个假期,父亲只在大年初一歇了一天。   满打满算,李姑娘回家这几天,也仅仅就和父亲坐在一张桌上,安安稳稳地吃过一顿团圆饭。   眼看着春节假期就要结束了,正月初六,李姑娘就得踏上返回杭州的火车。   临走前,她心里最惦记的,就是再和父亲吃顿饭,哪怕只是简单的几个家常菜,坐在一起说说话也好。   于是,在正月初五的晚上九点多,李姑娘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知道父亲在店里忙,不方便接电话,便自己掏出手机,拨通了店老板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李姑娘的语气很客气,也带着一丝恳求。   她跟老板解释说,自己是店里李师傅的女儿,明天就要回杭州上班了,临走前特别想跟父亲吃顿饭。   她看时间已经快晚上九点了,想着店里晚上11点后客流可能会少一些,就恳请老板,能不能通融一下,让父亲提前两个小时下班,就两个小时。   为了不让店里为难,李姑娘甚至主动提出,父亲早退这两个小时的工资,可以由她来承担,从父亲的工资里扣除就是了。   在李姑娘看来,自己的请求合情合理,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卑微了。   然而,电话那头的回应,却让她心里一凉。   老板的态度非常坚决,甚至可以说是生硬,直接在电话里告诉她:“不行,一分钟也不行。”   李姑娘当时就愣住了,她还想再争取一下,解释一下自己的情况。   但老板没有给她更多机会,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这还不算完,没过多久,李姑娘的父亲就接到了老板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老板的语气更加严厉,不仅再次拒绝了请假的要求,甚至还带着威胁的意味,告诉李师傅,如果敢走,就别再来上班了。   李姑娘再也坐不住了,二话不说,拉着父亲就出了门,直奔父亲工作的店。   到了店里,李姑娘找到了老板,想当面跟他理论。   可老板的态度依然强硬,双方很快就争执起来。   情绪激动的李姑娘,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在人来人往的店门口,大声地质问老板,控诉他的“绝情”。   这一幕,被周围的顾客和路人拍了下来,视频很快就在网络上传播开来。   随着视频的发酵,事件迅速引发了广泛关注。   有记者联系了这家店,想要核实情况,店里工作人员先后回应“关你什么事”、“都是不实信息”、“没必要告诉你”。   如今,事情闹大了,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也介入调查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老板威胁辞退,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说得清楚,想开除员工还不给赔偿,得证明员工犯了大事,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本案中,李师傅干啥了?女儿想给爸请俩小时假,爸还没走呢,老板电话就追过来了,威胁“敢走就别干了”。   这算哪门子严重违纪?李师傅勤勤恳恳干到正月十五,春节就歇一天,临走了想跟闺女吃顿饭,这事放到哪儿都说不上是错。   老板这叫“预判式开除”,法律不认这个。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八十七条等规定,一旦公司辞退李师傅,则这叫违法解除,得赔双倍赔偿金。   这意味着,李师傅可以主张干一年赔俩月工资,干三年就赔六个月。   此外,老板拒绝请假,合理吗?   法律确实给了老板管理权,店里忙,不批假原则上可以。   但管理权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闺女李姑娘大老远回来,就为吃顿饭,还自愿扣工资,这要求过分吗?   也就是说,老板可以拒绝请假,但如果后续因此解雇李师傅,则依然是违法解雇,得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