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闹心了!”江苏南京,一女子花440万买了套精装期房,收房时她才发现,房屋北侧不到2米处有一堵墙,墙高5米,把她家厨房、卧室和两个卫生间窗户全部挡住,大白天也要开灯,不然没法正常生活,另外,北侧排水沟用镂空井盖,散发怪味,窗户无法打开通风,女子急了,买房时咋不说这个情况,女子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钟女士一直有个梦想,希望自己能拥有一套舒适温馨的房子。 2021年的时候,经过一番精心挑选,她看中了一套某小区的精装期房。 这套房子,总价 440 多万元,钟女士浮想联翩,想象着入住后的美好生活。 她毫不犹豫就签下了购房合同,满心期待着交房的那一天。 时光匆匆,到了 2024 年 10 月,终于到了收房的日子,钟女士激动万分,她拿到了钥匙,小心翼翼打开了新房。 可她走进房间,看到眼前的景象,顿时傻眼,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 屋子里光线不好,整个屋里都是暗的,尤其是在房屋的北侧,不开灯黑乎乎的。 她走过去一看,在房屋北侧不到2米的地方,赫然立着一堵约 5 米高的实体入户大厅墙。 这堵墙就像一道屏障,把钟女士家厨房,卧室和两个卫生间的窗户挡得严严实实。 钟女士仔细观察,发现屋子即便是在中午时分,阳光充足,屋子里也是昏暗的像在晚上一样。 如果不开灯,在这房子里根本无法正常生活,钟女士心情承重,这可如何是好,这样的房子根本就不会有美好的生活! 不仅如此,她发现房屋北侧天井内的排水沟设计,也让她苦不堪言,排水沟采用的是竟然镂空式窨井盖! 这种设计,会导致蚊虫大量滋生,还会往外散发难闻的气味。 只要钟女士一打开窗户,这些异味和蚊虫就会涌进屋内,让她根本不敢开窗户通风。 钟女士又气又急,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买的房子,又等了三年,耗时耗力,结果竟然会是这样的房子。 她仔细回想购房过程,发现销售人员从未跟她提及过这些问题,合同和不利因素告知书里也没有明确标注和说明。 钟女士接受不了,这样的房子她没法居住,她打听了一下,同小区有两位业主和情况她一样,房屋也是这样的问题。 钟女士和他们商量,一起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法院接到案件,立刻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查。 经过调查,法院认定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而且,这堵墙体已经建成,目前来看,难以进行改造拆除。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并未将房屋存在的严重影响居住的问题告知业主。 因此,开发商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维护业主的权益,法院判决,开发商按照总房款的 15%对3位业主进行赔偿。 按照这个比例,钟女士获赔 67 万多元,另外两位业主也都顺利拿到了相应的赔偿款。 法院判决按总房款 15%赔偿,既考虑了业主的实际损失,也对开发商起到了警示作用。 这提醒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必须诚信经营,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否则即便是已经把房子出售,也会因为交房子没有履行约定,将会面临法律责任。 这也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在购房时千万要仔细审查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告知文件。 一旦在收房之后,发现房屋有和约定中有不符的问题,一定要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40万不是个小数,一般人家都是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甚至贷款,每个月还贷,面临巨大的压力。 可尽管获得了赔偿,面对这样的房子,根本就和钟女士当初预想的不一样。 如今,赔偿过后,房间算是便宜了许多,但是,房子光线不好,通风不好,住也不行,不住也不行,即便是最后获得了赔偿,也让人心里很不好受。 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