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大妈网上投资被骗了10余万元,大妈不甘心竟然假意答应骗子追加35万元,并约对方线下见面,欲趁机讨回被骗的钱,幸亏民警及时出现!…… 据悉,家住上海浦东的瞿大妈前段时间在网上刷到一个理财广告,见说得天花乱坠,投入少、回报高,稳赚不赔,一时动心便,下载了那个所谓的“理财软件”。 起初,瞿大妈并没有投资多少钱,但是发现收益确实如广告所说,便逐渐加大了投资。 哪曾想,瞿大妈加大投资后,等了一段时间,准备提现时,发现账户里的本息全部被冻结。 瞿大妈慌了,连忙询问客服,而后见客服声称,缴纳保证金,就可以解封,也没多想,便交了保证金。 可令瞿大妈万万没想的是,交了保证金后,账户里的钱依旧无法提现,询问客服后,客服又让追加保证金。 这时,瞿大妈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想到自己忙前忙后,一分钱没有落,还被骗了10多万元,瞿大妈非常不甘心。 因为一心想着要回被骗的钱,瞿大妈想出了个将计就计的点子,一方面答应对方追加35万元保证金,一方面约对方线下见面交钱。 随后,瞿大妈见对方同意,将此事告诉给自己的丈夫,想着只要见到对方,对方就跑不了!自己肯定也能要回自己的钱! 瞿大妈的丈夫也没多想便答应。 到了约定的时间,瞿大妈便关了店铺带着丈夫一起前往与骗子约定的交易地点。 而与此同时,当地警方也接到了分局反诈中心的预警,怀疑瞿大妈遇到了电信诈骗。 当地警方迅速联系瞿大妈,因在瞿大妈店铺里没有找到瞿大妈,也打不通瞿大妈的电话,遂又联系了瞿大妈的家人,这才知道了瞿大妈的遭遇和计划。 随后,警方遂派员赶往约定地点守候,期间,正巧看到瞿大妈与丈夫与一男子曹某接头,不过,因瞿大妈并没有带钱,曹某发现后当即叫车打算离开。 警方遂出现将曹某抓获,不过发现曹某并非骗子,而是一名“车手”! 1、什么是车手? “车手”是指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中专门转移赃款、实施取款等行为的取款人,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一环。通常按照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如果事前与诈骗分子通谋,则可以诈骗罪共犯论处。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据悉,目前,因曹某在审讯中承认了自己事先知道是涉诈资金,并系受他人指使协助进行转移,警方已以涉嫌诈骗罪对曹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如何评价瞿大妈的行为? 瞿大妈被骗了10多万元,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一方面来说,诈骗团伙分工往往特别明确,幕后主谋几乎从来都不露面,像瞿大妈这样即便将人约出来,顶多也就是个小马仔,不仅要不回钱,万一对方人多,或者有过激行为,还会面临人身危险。 另一方面,还应当注意的是,瞿大妈虽然是受害者,如果采用欺骗、抢夺等过激、不法方式要钱,同样会面临处罚! 也正是因此,民警也为瞿大妈捏了把汗,并提醒瞿大妈和大家,一旦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最安全、最有效的方式!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