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从巴林卡塔尔约旦阿联酋等国的军事基地出发,出动飞机或者导弹对伊朗进行打击,或者利用这些基地的设施进行侦察、情报、指挥和后勤补给。它们还有权利和资格,要求按照国际法,主张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领空不容侵犯吗?我以为,这种主张在此刻不具有任何国际法意义,而只是一种言论。从美军的导弹从它们的领土领空出发那一刻,它们既不是主权国家,也不是中立和平国家。任何打击,对这些仆从国、帮凶国,都是它们应得的,它们没有资格去伸张主权国家的主权利益。这一点,我们的外事部门应该多讲讲。特别是日韩新菲这些半主权、殖民地国家,当狗要有当狗的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