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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李某60岁时和王某再婚,结婚后两人在出租屋生活了15年。可就在两年前,

江苏淮安,李某60岁时和王某再婚,结婚后两人在出租屋生活了15年。可就在两年前,王某因为生病搬去跟自己的儿子住,丢下75岁的李某一个人在出租屋生活。李某没有收入来源,房租都付不上。王某虽然有稳定的退休工资,但是不愿意支付李某生活费,双方最后闹上了法庭。   江苏淮安,有这么一对再婚老夫妻,阿姨李某60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叔叔王某,两人都是单身,年纪也相仿,老了就想找个伴互相照应,没多久就领证结了婚。   结婚之后,两人没在各自原先的家里住,而是一起租了间房子,这一住就是15年。这15年里,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也安稳踏实。   王某有稳定的退休工资,平时家里的花销基本都是他来承担,李某则负责买菜做饭、收拾家务,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也把王某照顾得舒舒服服,两人相互扶持,也算度过了一段舒心的晚年时光。   可谁也没想到,两年前,王某突然生病了,身体大不如前。他的儿子得知后,死活要把他接回自己家里照顾,说留在出租屋没人细心照料,万一出点事不好交代。王某拗不过儿子,就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跟着儿子走了。   临走的时候,王某只跟李某说了一句“你好好照顾自己,我以后就不回出租屋了”,没提一句生活费,也没问过李某以后该怎么生活。   那时候的李某已经75岁了,年纪大了,丧失了劳动能力,既没有退休工资,也没有其他任何收入来源,连房租都快付不起了,更别说吃饭、买药这些日常开销。   李某没办法,只能给王某打电话,希望他能每月给点生活费,毕竟两人还是合法夫妻,她现在实在走投无路了。可王某却态度坚决,不愿意掏钱,还说李某自己也有子女,应该由她的子女来赡养,跟自己没关系。   李某不是没有子女,可当初她再婚的时候,子女就不乐意,两人闹得挺不愉快。如今子女们也都有自己的小家要顾,日子过得也不宽裕,李某实在拉不下脸去麻烦他们,更不想让孩子们为难。   就这么僵了两年,李某的日子越来越难,房租欠了不少,有时候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在邻居的帮忙下,她实在没办法,只能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每月支付自己的扶养费。   法庭上,王某还是那套说辞,反复强调李某有子女,该由子女尽赡养义务,自己没有义务养她。两人一起过了15年,就算没有血缘牵绊,夫妻一场,王某也不该这么不管不顾。   其实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有子女赡养,配偶就不用管了,这其实是错的。法律上早就明确说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只要两人还是合法夫妻,一方没有收入,另一方有能力,就必须尽到扶养义务,这是躲不掉的。   最后经过法院调解,王某同意每月给李某500块钱扶养费。钱不多,但好歹能帮李某缓解一下生活压力,让她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   晚年再婚,图的就是相互陪伴,王某生病后被儿子接走照顾可以理解,但不能一句交代没有,把一起生活了15年的老伴抛在脑后,不管不顾。毕竟夫妻一场,就算没有爱情,也该有几分情分,更该尽到自己该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