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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如何不踩雷74岁老人喝酒后摔倒死亡,家属将5位聚餐者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

聚餐如何不踩雷

74岁老人喝酒后摔倒死亡,家属将5位聚餐者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最终法庭判其中三人,赔偿1.7万元。这件事情,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评论区里,95%以上的网友,都为聚餐组织者和参与者鸣不平,认为家属“过分了”,觉得法律规定太过严格,“这样下去谁还敢聚餐”“人情味都没有了”“同学好友都不要聚了”……个人感觉,老百姓的呼声,说明法律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了,其刚性折损了人与人交往的温度。当然,我也请教了专业人士:法律并不要求共饮人做到完美无缺的“保姆式”照顾,只要求尽到“合理限度”内的义务。饮酒中:不强迫劝酒、不恶意灌酒。看到有人明显过量时,口头提醒或劝阻。饮酒后:对已经醉酒、失去或即将失去自理能力的人,进行基本的照看。例如,确保他安全上车、联系其家人、或安置在有人照看的地方。紧急情况:如果同伴出现严重不适(如昏迷、呕吐不止),应立即拨打120。那么,同饮者什么情况下容易“踩雷”?第一,强迫性劝酒、赌酒:明知对方不能喝还硬劝,这是最典型的过错。第二,明知对方有严重疾病仍劝酒:如高血压、心脏病等。第三,对醉酒者“弃之不顾”:明知他已不省人事,还让他独自离开,或把他留在无人照看的危险环境(如马路旁、寒冷的户外)。第四,明知对方要酒驾,却不有效劝阻:口头说一句“别开车”可能不够,如果未采取实质阻拦措施(如拿走钥匙、坚决叫代驾),可能被视为未尽义务。第五,发现同伴严重不适,却延误送医:例如,误以为醉酒者只是“睡着了”,而错过最佳抢救时机。个人感觉,正常的社交活动,还是需要的。一个人最关键的,首先是对自己负责,而不是等他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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