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男子花了23.9万余元买了辆品牌二手车,可在申领免检标志时遭拒。经过一番询问,男子发现这辆车居然是辆事故车,全车维修项目达142条,最主要的是还撞死过人。可是二手车行却并未告知,还承诺车辆什么问题都没。男子一怒之下将二手车行告上法院,要求认定他们的行为构成欺诈并退一赔三。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据悉,柳先生一直想要买辆代步车,但因为手头比较紧,所以最终考虑了二手车。不过,二手车的水很深,柳先生为了挑选到性价比较高的二手车,走访了不少二手车行。 经过一番筛选后,柳先生最终选定了深圳某二手车行的一款二手车。 在商谈车价时,柳先生询问过销售人员这辆车的具体情况。销售人员只说了这辆车就小剐小蹭了下,车况很好,没有发生过大事故。 不仅如此,为了让柳先生放心,销售人员还承诺会将车况如实写进合同中。 见销售人员如此承诺,柳先生也放下了心,与销售员签订了23.9万余元的购车合同。 车到手后,按照规定是要去申领免检标志的。因此,柳先生带着一应材料去申请报备,结果直接被工作人员给驳回了。 工作人员翻出车辆维修记录,称柳先生的车发生过重大事故,不符合免检条件。 柳先生不理解,销售人员明明说这辆车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为此他还和工作人员争论了起来。 直到工作人员调出了车辆维修记录,柳先生才知自己被骗了。 经查,这辆车在2022年5月份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还撞死了一个人,车辆损毁也极其严重,维修项目就高达142项,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32.7万元。 想到自己这辆车曾经撞死过人,柳先生彻底不敢开了,就担心会有什么脏东西上身,虽然是迷信了一点,但之后他一直把车晾在一边,未在开过。 在得知真相后,柳先生去找过二手车行,仅要求退车退款,可谁知销售人员却翻脸不认账。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柳先生一纸诉状将二手车行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现在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二手车行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消费欺诈一般是指经营者故意隐瞒了商品的真实情况,并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二手车行明知涉案车辆是重大事故车辆,却未如实告知柳先生,这就属于欺诈。 就算销售人员不清楚具体车况,那也是二手车行的问题。车行既然要售卖这辆事故车,就必须给销售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岂能让一个销售人员乱讲来毁坏车行的声誉? 因此,即便销售人员有错,那也应当由二手车行来承担。 既然可以确定二手车行构成了消费欺诈,就说明二手车行存在合同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柳先生有权撤销与二手车行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其次,由于柳先生买车是为了自己日常生活所用,其具备消费者的身份。 二手车行作为经营者,对柳先生这样的消费者实施了欺诈行为,那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赔偿3倍的购车款。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购车合同,柳先生应当把车退还给二手车行,二手车行应当返还柳先生购车款23.9万元,并支付三倍的赔偿金71.9万元。 最后,二手车市场的欺诈套路并非个例,隐瞒事故、调改里程、以次充好等乱象频发,坑害了无数消费者。因此如果要购买二手车,一定要注意细节,一旦发现有欺诈行为,应当及时保留证据进行维权。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