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辽宁,一40岁已婚女子,在KTV看上26岁小伙,便谎称自己单身,还当场给小伙转账1216块,事后两人发生关系并经常幽会,女子为小伙花了8万多!女子46岁丈夫得知后大怒,要求小伙还钱却遭拒,双方闹到法庭,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事发在辽宁沈阳,40岁的女子姓李,已婚多年,与46岁的丈夫经营着一家小五金店,家庭经济条件尚可,两人感情平淡,平日里沟通较少,这也让李女士心里渐渐产生了空虚感。26岁的小伙姓赵,是当地一家KTV的服务生,年轻帅气,性格开朗,平时主要负责KTV包厢的服务工作,收入不算高,独自在沈阳打拼。 一天晚上,李女士和朋友一起到这家KTV聚会,唱歌期间,赵小伙负责为他们包厢服务,其阳光帅气的模样让李女士一眼心动。聚会结束后,李女士特意留下赵小伙,主动搭话,谎称自己是单身,独自经营生意,对赵小伙表达了好感,还当场拿出手机,给赵小伙转账1216元,寓意“要爱要顺”,希望能和他进一步接触。 赵小伙刚步入社会不久,面对比自己大14岁、出手阔绰的李女士,加上对方谎称单身,便没有拒绝,收下了转账,两人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之后,李女士经常主动联系赵小伙,邀请他吃饭、看电影,出手十分大方,时不时给赵小伙转账、买礼物,慢慢打动了赵小伙。 没过多久,两人便发生了关系,之后开始频繁幽会。李女士为了维系这段不正当关系,对赵小伙有求必应,先后为他花费了8万多元,其中包括转账6万多,还有手机、手表、衣服等物品,累计价值2万左右,这些钱均来自李女士和丈夫的共同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女士一直小心翼翼地隐瞒着自己已婚的事实,每次幽会都特意避开丈夫和熟人,可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次,李女士的丈夫在核对店铺账目时,发现名下银行卡有大量不明支出,数额累计达8万多,便追问李女士钱的去向,李女士起初拒不承认,在丈夫的反复追问下,才不得不坦白了自己欺骗赵小伙、与其幽会并花钱的全部事实。 46岁的丈夫得知真相后,勃然大怒,既气愤妻子的背叛,也心疼两人辛苦打拼的钱财被白白花费。他当即要求李女士联系赵小伙,索要之前花费的8万多元,可赵小伙却表示,这些钱是李女士自愿赠与的,自己没有强迫,拒绝返还,还声称自己也是被李女士欺骗,不知道她已婚。 双方就退款事宜反复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李女士的丈夫见赵小伙态度坚决,拒不还钱,一气之下,将赵小伙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其返还李女士赠与的8万多元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李女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审理,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核实案件事实。庭审中,李女士承认自己谎称单身欺骗赵小伙,赠与的8万多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未经过丈夫同意;赵小伙则辩称,自己不知情李女士已婚,且所有款项和物品都是李女士自愿赠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返还。 据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赠与,追回财产。但同时,若受赠人不知情,且赠与财产已用于双方共同消费,可酌情减免返还数额。 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山东一名已婚女子擅自赠与第三者10万多元,丈夫起诉后,法院判决第三者返还7万多元,认定部分款项用于双方共同消费,可不予返还;浙江一名已婚男子给第三者转账8万元,妻子起诉后,法院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因款项均为单方面赠与,未用于共同消费。 最终,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了令人意外的判决:判决赵小伙返还李女士丈夫4万多元,剩余4万多元不予返还。法院认为,李女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但赵小伙不知情李女士已婚,且部分款项用于两人幽会期间的吃饭、娱乐等共同消费,应酌情减免,故判决返还一半款项。 判决结果公布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认可了法院的判决。不少网友得知后,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判决合理,也有人认为应全额返还,毕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应相互忠实、相互尊重,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仅会伤害夫妻感情,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人际交往中,诚信是基本底线,隐瞒婚姻状况欺骗他人,最终只会自食恶果。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任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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