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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原书记刘彦鸿,落马被查! 这位还差3个月就年满60岁的刘彦

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原书记刘彦鸿,落马被查! 这位还差3个月就年满60岁的刘彦鸿,估计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纪委部门会这么快找上他,毕竟他早已于2022年1月就卸任实权职务,转而到了政协这样的部门退居二线了。 或许,在刘彦鸿的认知里,他认为我都已经早早交出权力了,应该能够获得组织的“原谅”了吧?殊不知,领导干部执政的终身负责制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简历显示:刘彦鸿,男,满族,1966 年 6 月生,1989 年 8 月参加工作,1989 年 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刘彦鸿在阜新市一直都是在实权部门任职的,2007年11月至2014年8月期间,他就担任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手握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的权力,据说很多企业主都纷纷向他示好。 此后,他历任阜新市温泉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阜新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等领导职务。 2016年8月,刘彦鸿转到地方上任职,他先是担任阜新市细河区代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等;2021年4月,刘彦鸿当上了一把手,他出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书记。 遗憾的是,手握县委书记绝对大权的刘彦鸿还未履职满一年,或许是内心惶恐不安,于是乎,2022年1月,他就卸任这个县委书记,转任辽宁省阜新市政协副主席。 问题来了,交出权力能否获得组织的“原谅”吗?其实,只要反问一句,因贪腐而对老百姓造成的伤害可以弥补吗?如果弥补不了的话,那么这也无可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