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9月20日,北洋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与英属北婆罗洲政府在北京正式签订了《中婆移民协定》(又称《英属北婆罗洲招殖华民条款》及章程)。 这是一份由官方主导的招募华工及移民条约,其主要内容和背景如下: 1. 核心条款 为了吸引华人前往开发北婆罗洲(今马来西亚沙巴州),协定规定了多项优待措施: 土地分配:每户移民可获分10英亩以上的土地,用于开垦。 租金减免:土地年租为每亩五角,但前两年免收租金。 土地转让:华民开垦后的土地权可以转让给其他华人。 生活保障: 移民及其家属的赴婆旅费由北婆罗洲政府承担。 政府需提供临时住所、农具、种子,并在必要时提供前六个月的口粮。 在收成前,每日发给男丁三角五分的生活津贴。 医疗与教育:政府承诺提供免费医疗,并划拨土地兴建学校、教堂和公墓。 回国保障:因不服水土或身体原因不适宜留居者,由政府资助送回中国;不幸去世者,其遗骸运送回国费用也由政府承担。 2. 历史影响:沙巴“天津村”的诞生 该协定签署后,北洋政府官员谢天保护送了几百名从天津及其周边地区(如保定、河间、顺天)招募的华工,从天津塘沽港出发前往北婆罗洲。 天津村:这批移民在当地定居开垦,形成了现今沙巴州著名的“天津村”。 领事保护:谢天保随后在当地建立了中国在婆罗洲的第一个领事馆。 文化传承:至今,“天津村”的后裔仍保留着擀面皮、包饺子等华北饮食习惯。 3. 背景与性质 劳动力需求:当时的英属北婆罗洲特许公司急需劳动力开发橡胶、烟草等种植业,因此通过官方途径招募华北农民。 移民转型:与早期的苦力贸易(猪仔贸易)不同,此协定更倾向于“携眷移民”和“农业垦殖”,试图通过给予土地所有权来建立长久的定居社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