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了!”陕西西安,女子逛商场时,看上了某品牌的11件家用电器,工作人员说家电全部都是进口货,必须付全款才能预定,女子便付了13.8万的全款,没想到等了3年,商家依然没有把货送齐,女子要求退款,商家表示只换不退。女子没招了,只好找相关部门主持公道,却被不予立案,原因让她觉得太离谱了! 刘女士这两年为了那十几万的家电款,真是把心都操碎了。 事情得从2022年9月说起。她逛商场时看上了某品牌的11件电器。 本来商场规矩是只付两成定金,但卖家那张嘴太能说,非讲这批货全是“原装进口”,得付全款才能锁定货源。 刘女士虽然心里觉得奇怪,为了省事儿,还是把13.8万一股脑转了过去。 单子上写着,将在2022年12月22号送货上门。 可到了日子,刘女士左盼右盼只来了一个蒸汽烤箱。 商家解释,因为特殊时期封关,进口货卡路上了。 刘女士忍了,可再一细瞅商家给的单子,鼻子都气歪了!好几样订好的进口型号,神不知鬼不觉变成了国产货。 更离谱的是,因为没提前上门量尺寸,家里留的空儿根本塞不进这些电器。 到了2024年1月,新单子发来了,抽油烟机还是国产的。 刘女士还没来得及发火,4月份更魔幻的事发生了。售后突然上门,说之前送的那台蒸汽烤箱“流程不对”,硬生生给搬回去了! 刘女士彻底急了,这不就是拿钱不办事吗?2025年,她跑断了腿,先找西安市消协。 消协把两边拉到一起谈,结果商家比她还横,说要换货行,退钱没门,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 转头她又去求相关部门主持公道,结果等来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 理由让人哭笑不得:说她举报虚假宣传是2022年9月22号之前的事,过后没再犯,所以不归他们管。 这一盆盆冷水泼下来,刘女士心都凉了半截。直到2026年2月,终于有了点动静。 品牌官方客服打来电话,说是厂家出面协调了,经销商给出个方案,那就是把刘女士那13.8万的旧单,免费升级成总价17万多的最新款,还白送一台除湿机。 这听着像是天上掉馅饼,刘女士却不敢接。 她跟记者吐槽,到现在连个经销商的电话都没接到,谁知道是不是缓兵之计?再说那新清单里,保不齐还有不是进口的水货,标价17万指不定是虚高抬价。 她现在只有一个诉求:把我的13.8万退回来,这烂摊子我不收拾了! 可钱在人家口袋里,想拿回来,真是难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第1款、第3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销商收取全款后长期不发货、擅自将“进口”换为“国产”,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和法定履约义务。 相关部门以“无连续状态”为由不予立案存在适用法律瑕疵,因商家违约状态持续至今。 这个法条强制经营者守信,是刘女士维权的核心依据,商家行为不仅构成违约,更涉嫌欺诈,理应承担退赔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