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主要是依靠法典,所有的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哪些你不能做,做了会受到哪种惩罚。但是这种法系有缺点,法典里面没有规定的或证据不足的,你就没有办法定罪。这就是所谓的“法无禁止即可为”。正是因为如此,才有很多人“钻法律的空子”。 毫无疑问,大陆法系是有毛病的,因为法律的制定有时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比如,现在互联网发展得非常快,有很多网络犯罪,但又没能及时制定法律,导致没法对那些犯罪分子定罪。 那么,海洋法系呢? 海洋法系主要依靠判例作为法律渊源,即以前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件,当时的法官是如何判定的?然后,按照“遵循先例”的方式进行判罚。以前没有发生过的犯罪,没有判例作为依据怎么办?那可以根据法官和陪审团自己的理解给你定罪——不需要有法典,甚至不需要证据,大家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陪审团一致认为特朗普对作家卡罗尔犯有性虐待和诽谤罪,要求特朗普赔偿500万美元。 很显然,这是有毛病的,没有证据就能定你的罪,那么极有可能就会冤枉人。 一句话来总结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优缺点: ——大陆法系依靠法典,但法典里面可能对有些犯罪没有规定,有可能无法给坏人定罪;但是,它不会冤枉好人。直白点就是:它无法对没有规定的不好行为定罪,可能会放过坏人,但不会冤枉好人。 ——海洋法系依靠判例和“大家认为”进行定罪,这既可能冤枉好人也可能放过坏人(就算你有证据,但是大家都认为你无罪,就没法判你有罪)。直白点:它可以对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不好行为进行定罪,但是它既可能冤枉好人,也可能放过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