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开国上将叶飞在病榻上听闻小女儿叶之枫因泄露国家机密被捕的消息,沉默良久后长叹一声:“家教还是薄了”,七个字满是沉痛与自责。 叶飞治家严,在老干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 他给孩子们立下的规矩,用长女叶小楠的话说,就是“不可以利用父辈的关系”。 叶小楠当年从清华毕业,调去厦门工作前,父亲专门找她谈话,约法三章之外还加了一条:“不能去与我有关的任何单位。” 后来叶小楠的女儿中考失利,没考上重点高中,她也硬是没动用任何关系,让孩子读了一所普通学校。 三女儿叶葳葳七十年代被分配到青海德令哈,那地方海拔高、条件苦,她写信想求父亲帮忙调回来。 叶飞没批条子,只寄了一套马恩选集,夹了张纸条:“青海虽远,没有新疆远,地势高,没有西藏高。 那个地方既然有人工作生活,那么你也行。 ”长子叶小宇想出国留学,叶飞当时正分管侨务,手里有的是资源,却跟孩子们约法三章:立足国内成才,不得下海经商,不准拉华侨关系。 就连日常小事,叶飞也卡得很死。 家里孩子小时候从不敢蹭父亲的专车,叶葳葳记得清清楚楚,父亲说过:“国家给我的待遇,那是工作需要,你们不要享受。” 叶之枫就是在这样的家风里长大的,她读书争气,考进上海交通大学船舶设计与制造系,学的是水面舰艇专业,毕业后当了工程师,后来进了国家经委进出口局,一路干到技贸结合处副处长。 同事对她的评价是,英语底子扎实,跟外商谈判思路清晰,从不怯场。 那时她还不到四十岁,手头握着的却是国家专项进口汽车的审批权。 八十年代初,价格双轨制刚刚铺开,计划内的平价物资和计划外的市场价之间,腾出了一条巨大的利益鸿沟。 进口汽车指标就是真金白银,外商想挤进来,中间商想倒手,谁都盯着那把能开门的钥匙。 1984年11月,叶之枫认识了一个叫张常胜的人。 此人是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总公司的职员,手里没什么正经买卖,却特别会来事。 两人认识没多久,就开始“合作”。 叶之枫利用职务之便,把国家专项进口汽车的重要机密,还有跟外商谈判的底价、策略,统统通过张常胜泄露出去。 外商拿到这些信息,谈判桌上就跟开了天眼似的,死死咬着高价不放。 中国这边为了完成指标,不得不硬着头皮签合同。 更离谱的是,叶之枫还利用职权给国内公司施压,逼着他们接受外商开出的价码。 有一回她提前得知进口政策要调整,就指使张常胜示意港商和国内公司倒签合同日期,伪造时间欺骗主管部门。 这一套操作下来,国家蒙受的损失大得吓人。 单是汽车进口这一项,就多花了数千万美元。 作为回报,张常胜从外商那里收受的贿赂折合人民币七十一万多元,叶之枫分到两万五千多元,外加一台录像机、一台冷暖风机、一台彩电。 在那个普通工人月工资几十块的年代,这些钱足够让人铤而走险。 1985年秋天,国家经委在核对数据时发现进口汽车项目里的猫腻,顺藤摸瓜把张常胜揪了出来。 这个人在审讯室里交代得很干脆,把叶之枫怎么泄密、怎么收钱的事一股脑全说了。 那年11月28日,叶之枫被正式逮捕。 消息传到医院时,叶飞正病着。 办案人员当着他的面把人带走,他拦不了,也没法拦。 1986年3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认定,叶之枫犯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收受贿赂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张常胜罪行更重,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还私藏枪支弹药,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人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复审认定,他们在犯罪过程中互相勾结、密切配合,都是主犯,维持原判。 当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张常胜的死刑裁定。 叶之枫后来在狱中度过了十几年。 她用牙刷、毛巾当笔,蘸着水练习画画,据说后来还拿到了国家高级美术师职称。 1999年减刑出狱后,她拜在启功先生门下钻研书画,作品被南京博物院展出过,也被国外机构收藏。 她还参与公益,把拍卖画作的钱捐了出去。 但这些,都是后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