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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白嫖!” 女子借5万承诺还不上就“以身相许”,兑现承诺恋爱同居,分手后男

“这真是白嫖!” 女子借5万承诺还不上就“以身相许”,兑现承诺恋爱同居,分手后男子竟拿着借条再次要钱,法院判决太解气! 李女士资金紧张向男子借5万,约定无力偿还便以身相许做女友。到期还不上钱,她信守承诺和对方恋爱,可感情破裂分手后,男子直接起诉要她还钱。 李女士觉得自己已经“肉偿”,不该再还钱,但法院直接认定:以身相许抵债违背公序良俗,约定无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钱必须还。 感情不能买卖,人身更不能用来抵债,这种荒唐约定法律根本不保护。男子两头占便宜的做法不地道,女子把爱情和债务混为一谈也太糊涂! 这事给所有人提个醒:借钱归借钱,感情归感情,别签不受法律保护的糊涂协议。 你觉得男子这么做合适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