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太吓人了!江苏南京,男子带3岁孩子在医院输液时,偶然发现输液管里有根头发,之后,

太吓人了!江苏南京,男子带3岁孩子在医院输液时,偶然发现输液管里有根头发,之后,孩子就有发热、感染症状了,男子认为就是头发导致的。可医院认为和头发无关,是孩子自己的病情导致加重的,让男子去起诉…… 3岁的小朋友因为肠胃炎去医院输液,这本来是个挺寻常的事,可接下来的画面却让家长惊出一身冷汗:输液管里竟然游荡着一根头发! 这事发生在南京,今年2月11号,殷先生家才3岁的小宝宝,因为急性肠胃炎去某医院儿科看病,医生安排了输液治疗。 本来孩子生病,殷先生就够揪心了,结果输液的时候,他一眼看见输液管里面居然藏着一根头发,还是在密封的管子里,当场就吓坏了。 更让人担心的是,发现头发之后没多久,孩子就开始发烧,还出现了感染的症状。 接下来几天孩子一直在医院治疗,检查结果显示,孩子达到了脓毒症的标准,还有严重代谢性酸中毒、急性肾损伤这些问题,情况挺危险的。 家长殷先生直接认为,孩子后面这些严重的症状,全都是输液管里的头发闹的,是医院用了不合格的器械,必须给说法、承担责任。 可医院这边说法完全不一样,院方说,孩子本来就是急性肠胃炎来的,后来的发烧、感染、肾损伤,都是孩子自己原本的病导致的,跟输液管里的头发没关系,医院没责任,还建议殷先生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 两边说不到一块儿去,后来经过调解也没谈拢。 于是,殷先生直接申请了司法鉴定,想弄明白医院到底有没有错,孩子的病跟这根带头发的输液管有没有关系。 医院这边也说了,涉事的输液器是正规渠道采购的,有合格证,医院不可能拆开每一个包装检查,真要是质量问题,责任该找生产厂家。 事发后医院已经封存了问题输液器,积极给孩子治疗,孩子住院期间也没花一分钱,身体状况良好,也治愈出院了,还按规定上报了不良事件。 目前,相关部门都已经介入跟踪这件事。 司法鉴定还在进行中,最终谁的责任,要等鉴定结果出来,再依法处理。 有人说,护士的三查七校是什么,有没有关于药品生产日期、无菌注射液、外观包装的检查? 也有人说,对药的时候,有可能会掉一点一点橡皮塞,这是正常现象。下面有过滤网,不可能进入血液的。这个很简单,直接把瓶子打开拿出来看看不就行了。 还有人说,把头发丝与相关人员做DNA做鉴定真象就会大白!是恶意碰瓷?还是医院或厂家责任? 这事儿摊在哪个家长身上都接受不了。三岁的小娃娃,本身就遭着肠胃炎的罪,家长眼睁睁看着输液管里飘着根头发,那种后怕和愤怒是完全能理解的。 头发虽然细,但出现在本该绝对无菌的输液管里,这就是严重的医疗安全事故。 站在客观的角度看,医院说自己是正规采购、肉眼难辨,这话在程序上可能站得住,但在情理上显得有点冷冰冰。 那么,孩子后来的发烧、肾损伤跟这根头发到底有没有直接关系,还得看最后的医疗鉴定,但在家长的认知里,孩子是输了这管带头发的水才病重的,这种心理冲击谁也消解不了。 从法律方面来说,只要在医院看病时因为医疗器械出问题导致身体损害,患者可以直接找医院要说法,也可以找厂家。 《民法典》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患者要求医院赔偿后,医院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厂家追偿。 法律给了患者一个“二选一”的权利,目的是为了让受害者能最快拿到补偿,不用在医院和厂家之间被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至于到底是厂家生产时掉进去了头发,还是医院进货检查没到?那是医院和厂家该去协商的事,不能让受害的家长和孩子等着他们扯皮。 医院现在的态度是“按规矩办”,建议家长起诉,这确实是解决纠纷的途径,但也容易让家属觉得医院在推卸责任。 医疗行业是个讲究精细和良心的行业,最后一道关卡没守住,哪怕是厂家的锅,医院也难辞其咎。 我觉得这事儿最公平的处理方式,就是让鉴定结论快点出来,到底是炎症引起的并发症,还是异物入血导致的感染,得有个明明白白的科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