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河南,女子90万全款买房,交了2万定金,签了认购协议,只过了一夜,开发商涨价10万,原因是房子解押要100万,而且觉得女子很有钱,因此,一直拖着不网签。女子又气又委屈,提出2个要求,要么以90万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赔偿双倍定金,然而,开发商只退还2万定金,想这么算了,但是,女子无法接受。 罗女士最近真是一肚子火,本想买个房子,却掉进开发商的套路里,让她又气又委屈。 前段时间,罗女士看上了一套房子,跟开发商谈了半天,终于谈妥了——全款90万,价格定得明明白白。 双方当场就签了认购协议,罗女士也爽快交了2万块定金,就等着走流程网签,把房子彻底拿下。 为了这事,罗女士专门把90万全款都取出来了,就等手续一办,直接交钱拿房。 结果呢?签完字的第二天,开发商就变卦了。 一开始,开发商找了个借口,说什么“政府网签系统坏了、在更新维护”,拖着不给办网签。 罗女士当时也没多想,还真的以为系统问题,就耐心等着。 可等了几天,开发商直接摊牌了:这房子不卖90万了,要涨10万。 罗女士当时就懵了,说好的90万,白纸黑字写着,一夜之间就变成100万了,怎么能说涨就涨? 在不断地追问之下,开发商的理由更离谱: 第一,他们后来才算清楚,这套房子办理解押要花100万; 第二,他们觉得罗女士有钱,能拿出90万,肯定也能拿出100万、120万,所以就该多收10万。 这话听得罗女士又气又笑:我有钱是我的事,凭什么你说涨价就涨价?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坐地起价吗?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罗女士能拿出全款,是她自己努力赚的,不该成为开发商坐地起价的借口。觉得别人有钱就多要钱,这事做的不讲诚信。 更气人的是,罗女士一查才知道,所谓的“网签系统维护”,根本就是假的! 当地住建局直接辟谣:系统一直好好的,从没维护更新。 所以,罗女士才恍然大悟,开发商就是纯纯找借口拖延。 现在开发商倒好,直接把2万定金退给了罗女士,想这事就这么算了。 但罗女士不干了:明明是开发商违约,凭什么一句道歉没有,说退钱就完事? 而且,她认购协议、2万定金都交了,价格写得清清楚楚,这就是双方的约定。开发商想反悔就反悔,那能行呢? 开发商拿“网签系统坏了”作为理由忽悠人,摆明了就是故意拖延,想找机会涨价,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违约,有点欺诈的意思了。 住建局虽说没网签不算正式交易,但认购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开发商说毁约就毁约,必须承担责任,不是退了本金就能了事。 罗女士的要求很简单,要么按90万原价把房子卖给她,要么就双倍赔定金,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 从法律角度来说,认购协议也是合同。只要协议上明确了房价90万和定金2万,且罗女士已经交了钱,合同就生效了。 《民法典》第587条第2款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开发商所谓的“网签维护”是撒谎,真实原因是想坐地起价,这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违约。 虽然,目前开发商退回了2万,但这只是物归原主,并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双倍返还义务。 罗女士坚持要求双倍赔偿,完全合法合规。 我觉得罗女士坚持走法律程序是对的。 这不只是为了那2万块钱的差价,而是为了争一个“理”字。 如果每个人在面对开发商的这种无赖行径时都选择息事宁人、拿回本金就走,那只会助长这种看客下菜碟、随意毁约的风气。 现在的买房人越来越理性,大家要的不仅仅是一个避风港,更是一个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 有人说,坐地起价太恶心了!就因为人家全款买房就觉得人家钱好赚,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行为必须曝光,必须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