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北京,64岁大爷到一按摩店按摩时点了2个女技师,服务过程中便感觉忽冷忽热的,随后又出现拉肚子、冒虚汗等症状。工作人员得知大爷刚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还劝大爷就医,不过遭到了大爷的拒绝。随后不久大爷的病症加重,喘不上来气,开始抽搐,工作人员立即将大爷送医抢救,但是悲剧的是大爷最终还是没有抢救过来。虽然事后鉴定大爷系猝死,但是大爷的家人难以释怀,认为按摩店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对大爷的死亡存在过错,要求按摩店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56万余元损失。按摩店喊冤!法院这样判! 这位大爷姓杨是按摩店的常客,那天下午,他像往常一样走进店里,点了两位熟悉的技师做全身按摩。按到一半,他觉得不对劲,身上一阵冷一阵热,肚子也开始不舒服。 工作人员看他脸色不对,赶紧问他怎么了。杨大爷摆摆手,说老毛病,歇会儿就好。店里的人知道他心脏不好,做过大手术,劝他去医院看看。杨大爷很固执,觉得就是按摩后正常的排毒反应,躺躺就行。 他在按摩店的休息区坐了会儿,又转到空着的按摩间平躺下。不舒服的感觉越来越重,从冒虚汗发展到胸口发闷,喘气都费劲。工作人员给他量了血压,数值已经很不正常。大家慌了,赶紧打120叫救护车。 救护车来得很快,但送到医院时,杨大爷的心跳已经停了。医生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把他拉回来。死亡鉴定结果是猝 死,和刑事案件无关。好端端一个人,进去按摩,出来就没了,家属怎么也想不通。 杨大爷的家人把按摩店告上法庭,索赔156万。他们的理由是店家开门做生意,就得保证客人安全。明知道客人心脏动过大手术,出现严重不适还不强制送医,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这就是过错。 按摩店说客人是成年人,自己拒绝就医,我们总不能把他绑去医院。而且发现情况不对,第一时间提供了水和休息场所,也劝了,也量血压了,最后也打了120,该做的都做了。 法院调取了详细记录,杨大爷确实是这家店的VIP,档案里记载他做过心脏手术。当天为他服务的两位技师,其中一位被查出来没有相关的从业资质。按摩店作为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对员工资质的管理,以及对消费者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 法官认为在这件事里责任需要分开看,杨大爷本人明知自己有严重心脏病,刚刚做过搭桥手术,仍然接受强度较大的按摩服务,且在身体出现明显异常时,拒绝工作人员的就医建议,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按摩店方面允许无相应资质的技师上岗服务,在消费者出现严重不适、血压测量异常且知晓其心脏病史的情况下,未能采取更果断有效的措施,直到消费者病情急剧恶化才送医,也存在一定过错,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 基于这些事实,法院最终酌情判定,按摩店对杨大爷的死亡后果承担15%的赔偿责任。156万的索赔总额,经过计算,按摩店需赔偿家属23万余元。 消费者走进任何服务场所,首先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人,不要冒险。所有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空话,从员工资质到应急预案,都得到位。出事后的每一分钟拖延,都可能意味着生命的流逝。 悲剧发生了责任也分清了,但一条生命的代价,终究无法用金钱衡量。对于有严重健康问题的人来说,任何看似放松的消费,都可能隐藏风险。对自己负责,才是对家人最大的负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