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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不建议大家趟一级市场的水?咱号也有一些很有钱的读者,属于形形色色的私募基

为什么我不建议大家趟一级市场的水?咱号也有一些很有钱的读者,属于形形色色的私募基金瞄准的目标。在现实中,私募主要的募资方式:召集一些资产在多少多少以上的“优质客户”,开一些光鲜的会,推介一些可供投资的项目,在会上表示,我们可以拿到这个项目的股权,如果想跟着我们投资这个项目的股权,可以认购我们XX基金的份额。饼就是:等到这个项目上市了,大家的投资就一飞冲天了。 “优质客户”哪来的呢?银行介绍的、各种经济学家的讲座上、投资论坛上……这种渠道挺多的。咱号有时也给大家一些投资建议,但从来不推荐一级市场,原因有二。=======一、确权难投资私募是一个很难确权的事儿。确权:你的权益到底是什么样儿的? 私募在中国的情况:出资人出资几百万,购买XX私募基金的份额,该私募基金再购买XX公司股权——这个过程,实话实说,看似签了一堆协议,实际上并没有顶层监管。到了法庭上就是一团乱麻,你以为的协议都没有大用,因为监管部门对这类协议的监管并不牢固,所以你很难用你手里的那堆协议说事儿。上海金融法院,近日的一份民事判决:2022年,沈某看中了某半导体头部企业的投资机会,按照推介材料,她认购的私募股权基金将通过受让老股的方式,间接持有该半导体巨头的股份。沈某支付了共计400万元的投资款,并签署了全套合伙协议。但在两年后,当沈某想要核实自己的资产去向时,却发现,基金管理人在LP(有限合伙人,即沈某这样的投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资金投向了一个与半导体毫无关系的茶饮品牌。——这就是“确权”之难,即投资者自认为自己持有某类资产权益,实际上是建立在“自认为”上。通常而言,私募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体现在如下文件上:1. 与该基金签署的基金合同——证明你与基金的商业关系;2. 基金的投资者名册与台账——基金承认你的投资人身份;3. 该基金托管银行的资金流水与账户记录——可以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4. 投资者另行签署的收益权代持协议——基金进行了股权投资,但你作为基金的LP并不能出现在股东名册上,要别人代持;5.工商登记信息——明确出资人身份,在基金中的占股比例。……上述所有文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只有工商登记、因为上位法的保证,具有最明确的意义。但私募基金作为一个金融产品,属性非常复杂,这些复杂的属性,是工商登记无法表达的。比如,分红顺序、优先劣后、回购安排、净值对应权益……举栗:如果该基金,在投资该股权时,是“劣后级”投资,那么就意味着,如果有朝一日,股权清算,该基金是所有投资人中,最后清算的一类:也就是给其他资金垫底儿的,人家都清算完了,轮到你的时候,还有没有钱剩下,都不一定。如果该基金,你在投资时,签署了一些“抽屉协议”,而该“抽屉协议”允许基金管理人(GP)、在进行投资管理时,质押股权,那么,如果有朝一日,股权清算,你以为你持有的股权其实早就质押给第三方,跟你无关了。……很多有钱网友,钱是自己从实业挣来的,不是从金融界挣来的,不懂金融里面的弯弯绕。私募基金一给你举栗,举的都是马云总的云锋基金如何如何,沈南鹏总的红杉基金如何如何,王兴的美团龙珠如何如何……确实,这些私募都是做股权投资的,赚很多很多钱。但这些私募,跟一般网友能接触到的私募,不一样,顶级私募都是“合伙型”基金,有相应的法规规定的登记平台——其投资动作,复杂性,都可以进行登记。而一般网友能接触到的“契约型”基金,其投资协议没有足够的官办“行政登记平台”确权,在“对抗第三人”时,就缺乏权利保障。比如,如果发生权利变动,比如上述“劣后”“质押”,在GP和对手之间已经交易完毕了,但如果未经法定机构的登记,你就无法得悉这种安排。当然,基金的出资人可以以“不知道”为由,来挑战GP的权力,但往往GP也可以拿出当初出资人签署的“抽屉协议”,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已经受权。——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就构成民事纠纷了吗?……总之,“未经法定机构登记”“不透明”是契约型私募的一个特点。说白了:无章可循,制度真空。这也是咱号奉劝众亲在现实中不要轻易趟水一级市场的原因:那钱不是给一般老百姓挣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制度真空呢?答:咱号前几年专门给大家讲过——在P2P开始涌现时,央行想让XX会管理P2P,遭到XX会百般推脱——事儿,能少管就少管点,没那行政能力。所以,2023年成立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活活儿建立了一个新的机构,就为了把所有的“金融创新”都管起来。但截至目前,私募的登记制度还是非常有限,不够详尽的哈。========二、项目退出容易遇到政策挑战咱号不推荐大家进入一级市场,还有一个原因:上市政策变化过于频繁。咱国的股权投资项目主要是靠“上市”退出,一旦项目上不了市,很大概率就实现不了退出了。基金的封闭期比较长,比如,7年。——咱号很尊敬巴曙松的学术地位,但就算是巴曙松从学术角度出发、站台的项目,咱号也不推荐。原因是,7年太久,足够国务院翻脸,导致你项目无法退出。学术哪有政策强?大家可以想想,咱国的“上市”政策,光这五年,变来变去的,又有多少?先是鼓励大家美国上市,然后骤然收紧,一个都不许去——这变化大不大?等这边好不容易又允许美国上市,美国那边又不许了,小市值不行、别来,最低募资2500万才行——这变化大不大?香港上市一开始不管,后来不行,也得凭“路条儿”,而且是两张,小路条儿和大路条儿——这变化大不大?国内上市,一开始是那样儿一个制度,这些年改了又改,成了这样儿一个制度——不说改的好不好,就这个不确定性,是不是任何学术上的确定性都比不了的?而且国内上市现在还有潜规则:每个行业只许上5个,再往后就不给批了——您想想您投那个项目能进行业前五吗?……上市规则改来改去,您这一封闭封闭7年的投资,谁知道清盘时就赶上什么制度,所以您干嘛要冒这个险呢?=======三、产业政策容易横跳这个我就说一句吧:五年前,可能国家急赤白脸地要求大力发展XX行业,五年后,可能就要求你退出市场,把份额留给……所以,基金封闭期结束,你不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政策环境。这种事挺多的,不举栗了。我刚开评论还有点担心吵架。========总之,一句话:一级市场不是给普通有钱人准备的市场。大家还是小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