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担保人处加盖了建设企业项目部印章,建设企业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2020)最高法民申1256号
本案中,案涉借条担保人处加盖了案涉项目部印章,据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2017)赣0121刑初416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该印章系汪某个人私刻,不能表明海某公司有为案涉借款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而且,案涉项目部作为海某公司内设临时机构,在海某公司未明确授权对外担保的情况下,其所签的保证合同无效。
故对姚某请求海某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的再审主张亦不予支持。

合同书担保人处加盖了建设企业项目部印章,建设企业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2020)最高法民申1256号
本案中,案涉借条担保人处加盖了案涉项目部印章,据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2017)赣0121刑初416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该印章系汪某个人私刻,不能表明海某公司有为案涉借款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而且,案涉项目部作为海某公司内设临时机构,在海某公司未明确授权对外担保的情况下,其所签的保证合同无效。
故对姚某请求海某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的再审主张亦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