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和西门庆偷情的桥段,来源于古代言情小说“贪欢报”里的一则故事。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奸情,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
一个流传很广的说法,是把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偷情桥段,直接追到古代言情小说《贪欢报》里。
这个说法听着有戏,也容易让人觉得发现了“冷门真相”。可真把书名、年代、人物关系一核对,问题就出来了:这不是最新发现,更不是已经坐实的文学结论。
《贪欢报》通常被看作《欢喜冤家》的别名之一,作者署“西湖渔隐主人”,一般说成书于明末崇祯十三年,也就是1640年前后。
它确实写男女私情,也常把一时贪欢写成日后冤家,但它出现的时间,晚于《金瓶梅词话》现存较早的万历四十五年刊本,也晚于《水浒传》中武松、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这一组故事的流传。
所以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故事,不能简单说“来源于《贪欢报》”。更稳妥的说法是,《贪欢报》与这类市井情欲、婚姻失序、恶有恶报的故事处在同一条明代通俗小说传统里。
它们气味相近,但不能因为相近,就把后出的作品说成前面经典桥段的源头。真正让这段故事定型的,是《水浒传》里的武松故事。
它不是从男女私情写起,而是从一个小人物家庭的裂缝写起。武大郎靠卖炊饼过日子,个子矮,性格弱,在街坊眼里没什么威势。
他娶了潘金莲,看似是占了便宜,实际从一开始就压不住这个家。潘金莲在《水浒传》中不是单纯的“美女符号”。
她的出场,带着旧社会女性被安排、被交换、又反过来伤人的复杂意味。她曾是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不顺从主人,被倒赔嫁给武大郎。
这一笔很冷,冷到像一根刺:她不是自由选择婚姻的人,但后来她做下的事,也不能因此被开脱。郓哥这个人物很容易被忽略,其实他像一双街头的眼睛。
他不是英雄,也不是官差,只是一个被王婆欺负、心里不服的小人物。他去找武大郎,不全是正义感,也有出气的成分。
可正是这种小人物的不服气,把藏在屋里的事情推到了明处。武大郎后来去捉奸,不是突然变成硬汉。
更像是一个长期忍气吞声的人,被人点破之后,脸面上过不去,心里也再也压不住。他过去可能已经习惯了退让,甚至明白有些事不能硬碰硬。
武大郎没有力量,却想用丈夫的名分去压住潘金莲和西门庆。可名分在强弱悬殊面前,并不一定管用。
《水浒传》第二十四回写到武大郎捉奸时,西门庆直接把他踢伤,街坊明知西门庆厉害,也没人敢多管。这个细节比很多议论都尖锐:坏事能成,不光因为坏人狠,也因为旁人怕。
到了第二十五回,事情进一步滑向谋害,潘金莲、西门庆和王婆从偷情走向杀人,性质已经完全变了。这里不能把潘金莲写成被命运推着走的可怜人,也不能把西门庆写成风流才子。
他们的共同选择,是为了保住私欲而除掉碍事的人。《金瓶梅词话》接过了这段故事,却换了一种写法。
《水浒传》更关心武松的义气和复仇,所以潘金莲、西门庆只是武松故事中的引线。《金瓶梅》则把西门庆留下来,把清河县、阳谷县那种市井生活铺开,写成一幅更大的世情画。
《金瓶梅》不是简单重复《水浒传》,而是把人情、钱财、官场、妻妾、仆人、商铺、酒席都写进来了。西门庆不再只是一个偷情的恶霸,而成了商人、官僚、地方豪强合在一起的形象;潘金莲也不再只是一个恶妇,而成了妒、狠、欲望和不安混在一起的人物。
晚明社会商业气息更浓,城市生活更活跃,小说也更愿意写酒楼、茶坊、媒婆、富商、妇人、闲汉这些普通人。它们不像史书那样写帝王将相,却把街面上的人情冷暖写得很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