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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姑娘小雅怎么也想不到,一顿夜宵换来的缘分,最后是一张法院判决书。 认识黄某

广西姑娘小雅怎么也想不到,一顿夜宵换来的缘分,最后是一张法院判决书。

认识黄某第三天,他们就住到了一起。三个月后小雅怀孕了,满心欢喜说要结婚,对方这才开口:我有老婆,一年前就领证了。手术做完还没出院,黄某就把她拉黑了,干干净净,一个人都找不到。

小雅把他告了。法院最后判他赔两万——一万是医药费、误工费,一万是精神损失。

像这样的案子,这两年真不少。2025年相关案件涨了近三成,八成以上都跟怀孕、流产、赔偿有关。北京三中院判过一个类似的,也是隐瞒已婚,也是让人怀孕,最后精神抚慰金支持了两万。

法院的逻辑其实很清楚:骗感情我管不了,但你骗感情导致人家怀孕、流产、身体受损,这笔账法律是要算的。已婚还装单身,主观上就是恶意,没得洗。

可两万块钱,够干什么呢?黄某连手术垫付的一千五都说是“借的”,回头得要回去。小雅那边呢?术后休养一个月,身边人指指点点说她是“第三者”,身体上的疼和心理上的屈辱,加在一起,就值两万。

这种骗局为什么能成?因为在感情里核验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实在太难了。你不知道他到底结没结婚,没地方查,也没人替你查。全靠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医院签字这些“事后证据”来拼凑真相。

这两年司法态度确实在转。民法典新的司法解释今年2月已经落地,对同居、赔偿这些问题给得更细了。但法律再细,也是事后算账。真正能保护自己的,永远是动心之前,多留一个心眼。

那个不敢带你见朋友、不敢提领证、连身份证都不愿给你看的人,说到底,不是来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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