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半句话就值 1590 亿美元?
4 月 26 日,特朗普发布长文,将矛头直指美国最高法院,言辞激烈地控诉其在关税问题上做出的 “荒唐至极的裁决”,核心焦点直指一笔高达 1590 亿美元的关税退款。
特朗普直言,几十年来一直占美国便宜的个人与企业,如今能拿回 1590 亿美元,根源就是最高法院的这份裁决。他反复强调,只要大法官们在裁决中简简单单加上半句话 ——“美国无需退还已征收的款项”,美国就能保住这笔巨款,甚至称这笔钱比大多数国家的总市值还要高,字里行间满是对最高法院的不满与怨怼。
这场由 1590 亿美元引发的舆论风波,并非突发的偶然事件,而是一场持续两个多月的司法与行政博弈的集中爆发,所有的源头,都要追溯到 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的一纸裁决。
当地时间 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以 6 票赞成、3 票反对的投票结果,作出了一份足以改写美国贸易政策走向的裁定:特朗普政府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大规模关税措施,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属于越权行为,相关关税征收自始不具备合法性。
这份裁决的核心,是界定美国宪法框架下总统与国会的权力边界。
根据美国宪法,征税权是国会的核心专属权力,非经国会明确立法授权,总统无权自行开征大规模关税。
而特朗普在第二任期内,多次援引 1977 年出台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以各类 “国家紧急状态” 为由,对全球多个贸易伙伴加征大范围关税,这一做法遭到了美国国内大量进口企业以及 12 个州的联合起诉。
最高法院的多数派意见明确指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赋予总统的,是紧急状态下对进口行为的管制权,而非直接征收关税的征税权,特朗普的做法突破了法定权限,也违背了宪法的分权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裁决并未完全剥夺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只是否定了其通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关税的合法性,特朗普此前依据其他贸易法律对钢铁、铝等产品加征的关税,并不在此次裁决的约束范围内。
裁决出炉后,事件并未就此落幕,反而迅速进入了退款执行的法律流程。
2026 年 3 月 4 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进一步裁定,明确要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停止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进行关税清算,对此前已征收的相关关税,需向缴纳主体全额退还。
当地时间 4 月 20 日,美国海关正式上线了专门的关税退款申报系统,启动第一阶段的退款工作,进口商可通过系统提交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 60 至 90 天内即可收到退款及相应利息。
也正是退款程序的正式启动,让特朗普再次将不满情绪推向顶点,才有了 4 月 26 日这份直指最高法院的公开表态。
但在特朗普的表述中,存在一个极易误导公众的核心事实偏差。
他反复强调,这笔钱会退给 “占美国便宜的外国企业和个人”,但根据美国的关税征收规则,所有进口关税的缴纳主体,都是在美国海关登记注册的美国进口商,而非外国出口企业。
也就是说,这笔 1590 亿美元的退款,最终的流向是美国本土的进口企业,而非其他国家的市场主体。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场关税风波背后,是美国贸易政策的深层矛盾。特朗普政府当初加征关税时,反复宣称关税成本将由外国出口商承担,能保护美国本土产业、缩小贸易逆差。
但后续多项经济数据显示,加征关税的成本,早已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全部转嫁到了美国本土的终端消费者身上。
如今关税被裁定违法需要退还,能拿到退款的只有进口企业,此前为高价商品买单的普通消费者,却无法获得任何补偿。
而特朗普口中 “加上半句话就能保住 1590 亿美元” 的说法,本质上是对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无视。
最高法院的司法裁决,只能基于现有法律条文作出合宪性判断,无权代替国会进行立法,更不能在裁决中自行增设 “不予退款” 的条款,这一权限,专属美国国会。
特朗普所要求的 “半句话”,早已超出了司法权的行使边界,这也是最高法院不可能满足其诉求的核心原因。
面对司法体系对关税政策的否定,特朗普并未放弃其贸易保护主义的核心主张。
就在最高法院裁决公布的当天,特朗普便召开记者会,宣布将签署行政令,援引《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 10% 的关税,同时启动针对 “不公平贸易行为” 的相关调查,用新的法律依据,重新举起关税大棒。
这也意味着,即便 1590 亿美元的关税需要退还,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也并未发生根本性的转向。
特朗普的愤怒,不仅是因为一笔巨额财政收入的流失,更是因为其 “美国优先” 政策的核心支柱遭到了司法体系的重创。
而对于全球贸易体系而言,这场风波带来的不确定性,远未结束,美国贸易政策的转向与博弈,仍将持续影响全球市场的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