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多数县城的财政自给率只有20%多,很多中西部的县城财政自给率甚至不到20%,全靠中央和省里的转移支付和补助才能维持政府的基本运转。
那是因为县城收的税已经被中央和省里拔过两次毛了。我国最大的三大税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府的主要收入就是靠这三大收入,首先增值税分配比例,县城37.5%,省里12.5%,中央5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配比例都是一样。中央60%,省里12%,县里28%。
假如一个县城的增值税收入20亿,个人所得税10亿,企业所得税10亿,总计40亿的税收,最后县里面能拿到多少钱,首先增值税7.5亿,个人所得税2.8亿,企业所得税2.8亿。总计7.5亿+2.8亿+2.8亿=13.1亿,县城收40亿的税,自己只能拿13.1亿的税。也就是说县城的留存比例只有32%左右。
所以说一个县城只要财政自给率达到了32%就算是自给自足了,如果超过32%那就是净上缴了。如果县城财政自给率能达到100%以上,那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全国2700多个县级城市,只有6个县级城市财政自给率能达到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