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代言不是工具!4月29日,市监总局划红线:直播间彻底告别法外之地,短期合作不再是免责护身符,只要直播里宣传推荐过商品,所有言行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全网直播带货乱象迎来全面整顿管控。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更多优质的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2026年4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的一番话在直播和娱乐圈炸开了锅。
他明确表态,主播、代言明星绝不能当“工具人”,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短期合作”更不是“免责金牌”,只要是在你的直播间说过的话、带过的货,都必须要负责任。
这番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对近期频发的直播带货翻车事件的直接回应。
时间倒回4月1日,央视新闻曝光了“澳洲优思益”保健品造假丑闻,这个号称澳洲原装进口、墨尔本专业工厂生产的网红保健品,实际是国内代工,宣传中的海外注册地不过是一家汽车维修站。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款假洋货能年销数百万瓶、常年霸榜天猫叶黄素品类销量榜首,离不开多位明星和头部主播的站台背书,事件曝光后,优思益在各大电商平台的海外旗舰店全线停业,多部门同步展开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这些明星和主播该承担什么责任?
很多人以为主播只是“帮着吆喝两句”,出事了找品牌方就行,这是极大的误解,根据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主播在法律上被明确定义为“直播营销人员”,凡是在直播中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宣传、推介的自然人,都必须承担法定责任。
更重要的是,法律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如保健食品)设置了更严格的责任标准,依据广告法第56条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若存在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代言人无论是否知情,都需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甚至可以要求“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
明星在平台以推荐、证明、自用分享等形式带货,本质上属于广告法规定的广告代言行为,而非单纯的“好物分享”,明星不能以“被品牌方欺骗”为由免责,因为法律赋予其审慎核查义务,未尽审核义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在“优思益”事件中,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标准,单“与辉同行”直播间的理论赔付额就可能超过1.2亿元,目前李若彤等明星已公开道歉并承诺垫付退款,而张静初因售后处理方式引发不满,其“甩锅”行为被法律界明确否定。
4月16日发生的另一起事件,从侧面印证了监管新规的必要性,宠物食品品牌“诚实一口”的合作主播在直播间公然贬低即将官宣的代言人郝熠然,称其“奇丑无比”“三线明星”,甚至误读名字为“郝嫣然”。
事件发酵后,品牌连夜道歉、关闭直播间并开除涉事主播,创始人凌晨1点亲自发视频致歉,才勉强平息舆论。
市监总局的最新表态,是对所有主播和代言明星的郑重提醒,《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虚假营销或售假行为将面临5万至2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MCN机构旗下主播违规的需承担30%先行赔付责任。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新规意味着维权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今后在直播间购物遇到问题,不仅可以找品牌方,还能直接向主播追责,尤其是涉及食品、保健品等与生命健康相关的商品。
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主播,都该明白一个道理:你的每一次推荐,都承载着消费者的信任,你在直播间说过的每一句话,带过的每一件货,都将成为你必须承担的责任。
短期合作不是免责金牌,不知情也不能成为挡箭牌,只有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直播行业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