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朱某某等60人深夜飙车“炸街”,年龄多为18岁左右,面对执法民警还一边飙车一边拍视频,最终3人被刑事立案,30人被行政拘留
据成都公安,前段时间,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一群人深夜组织和参与飙车“炸街”,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火大!一群平均年龄18岁的年轻人,大半夜在龙泉驿区的欧鹏大道、翠龙街等路段疯狂飙车,音响外放震天响,持续鸣笛、烧胎、翘头、轰油门……那场面堪比“速度与激情”现实版!更嚣张的是,朱某某、常某某等人还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公开邀约60人参与,甚至面对执法民警的拦截,竟一边飙车一边拍视频挑衅,简直把马路当成了自己的秀场!
警方接警后迅速行动,但现场情况极其危险——车流密集、车速极快,若贸然截停可能引发连环碰撞。民警只能以警车跟随、喊话警示,全程紧盯,最终通过固定证据、连夜排查,将涉事人员一网打尽。经调查,组织者朱某某、常某某、刘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刑事立案,另有30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问题也被一并查处。
可这起事件远不止“年轻人瞎胡闹”这么简单。这些18岁左右的少年,为何敢如此肆无忌惮?背后藏着三条“危险链”:一是跟风攀比的心理,把飙车当“酷炫标签”,在社交平台炫耀;二是法律意识淡薄,以为“没出事就不算违法”;三是监管存在漏洞,改装车辆轻易流入市场,甚至有人专门组织“炸街”活动牟利。龙泉驿区居民王女士的吐槽直击痛点:“半夜睡得正香,突然被摩托车炸街声吓醒,孩子吓得直哭,这哪是生活?这是遭罪!”
法律绝非儿戏。《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可处拘留;《刑法》更将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行为纳入严惩范围。此次警方雷霆出手,正是对“法不容狂”的强硬表态。但处罚之外,更需深挖根源:家庭是否缺失管教?学校是否忽视法治教育?社区是否放任非法改装窝点泛滥?若只罚不教,难保不会再有“新一批朱某某”冒头。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事件在全国屡见不鲜。去年新疆乌鲁木齐也曾查获青少年飙车团伙,成员多为辍学少年;广州更曝出飙车党为求刺激,故意在高速上别车。这些案例无不警示:青少年的危险行为,往往是社会问题的“爆点”。治本之策,需家庭、学校、社会联手——家长要拧紧“思想阀”,学校要夯实“法治课”,交警要端掉“改装链”,网络平台更要封杀“炫酷飙车”直播!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年轻人追求刺激可以理解,但将公共安全当儿戏,该不该重罚?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发?是严刑峻法更有用,还是教育引导更关键?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