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南京督察长李伯龄因贪图美色,放跑了一个强奸犯,原以为只是小事,却惊动了蒋介石:“杀了,绝不姑息!”
1936年初冬,南京城飘着冷雨,一辆黑色警车悄无声息地驶进老虎桥监狱,车门打开,昔日威风八面的首都警察厅督察长李伯龄被押了下来,脸色灰白如死。
几天前,他还是这座城里呼风唤雨的人物,首都警察厅督察长,管着全南京军警风纪,放在今天,这位置少说是个正厅级。
李伯龄在这个位子上坐了几年,黑白两道都给他几分薄面,自己便渐渐生出一种错觉——这身警服是自己的护身符,南京城没有他摆不平的事。
所以当那桩强奸案的人犯家属找到他时,他连眼皮都没抬。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一个有些背景的男人犯了事,受害人告到了警察厅,按律该严办,但案犯家属四处打点,门路最终通到了李伯龄的办公室,来的人很懂规矩——没有空着手,金银之外,还带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女子。
李伯龄看了一眼,心动了。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官场里一桩寻常的“风流交易”一个强奸犯的生死,抵不上温柔乡里一夜快活,他大笔一挥,放了人,案犯悄无声息地从拘留所消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他没有算到,受害人家属咽不下这口气,那个被凌辱的姑娘的亲人,顶着压力四处喊冤,一层层往上告,硬是把状子递进了国民政府的大门。
消息传到蒋介石耳朵里时,正值“新生活运动”搞得如火如荼,那一年,南京城里到处贴着“礼义廉耻”的标语,蒋介石正试图用一场道德整肃来重塑政府的脸面,结果呢?他亲手任命的首都督察长,竟为了一个女人私放强奸犯。
这不是贪腐,这是当众打他的耳光。
蒋介石把报告摔在桌上,没有犹豫,只说了八个字:“杀了,绝不姑息。”
李伯龄听到风声时还不信,以他的级别和关系网,何至于为一桩小事翻船?他在警察厅干了这么多年,经手的人情案子多如牛毛,哪一件不比这桩大?可他忘了,世上的事,不是每次都讲法理的。有时候,一个案子恰巧撞上一个对的时间点,就成了死局。
“新生活运动”需要一颗人头。李伯龄就是那颗人头。
枪决令下得极快,从被抓到处决,前后不过几天光景,快得连替他求情的人都没来得及张嘴。
据当时的报纸记载,行刑那天,南京街头不少军警被勒令到场观看,一声枪响,血溅在初冬的冻土上,那是杀给满城军警看的。
李伯龄死了,他以为那身警服是护身符,到头来不过是催命符,他在官场混了半辈子,自认为把黑白两道的规则都摸透了,唯独算漏了一样——在掌权者眼里,所有人都可以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