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亲爹娘的心也太狠了!!
2026年5月10日下午五点多,四川邻水县鼎屏镇某小区,居民楼的某层单元门口,一辆婴儿车孤零零摆在那里,车里坐着个胖乎乎的男婴。
婴儿车旁边放着一只行李箱,箱子打开来,装的是整罐的奶粉、一叠尿不湿,压着一千元现金,纸条上写着孩子的基本信息,标明了这孩子下个月就满周岁了。
路过的邻居发现了这个场景,四周没有任何大人,楼道里静得只听得到婴儿偶尔的呼吸声。邻居盯着这孩子看了很久,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赶紧把视频拍下来发到业主群,随后报了警。
邻水县鼎屏派出所警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男婴带回派出所照看,同时通过调查一点一点找到了家属的联系方式。
经核实,事发当天,孩子父亲和孩子母亲发生了激烈争吵,父亲一时赌气,把孩子连同全套物品放在了孩子外婆家所在楼层的门口。
当时外公外婆并不在家,两家之间又没有提前沟通,导致邻居看到之后以为孩子真的被彻底遗弃了。
很多人看到\"孩子不哭不闹\"就以为孩子安然无事,实际上这正是最需要警惕的地方。
1969年,儿童发展心理学家约翰·鲍尔比在著作《依恋》中系统提出了依恋理论,这一理论至今是全球儿童心理学的基础框架。
鲍尔比的研究表明,六到十二个月大的婴儿对主要照护者已经形成了强烈的情感依附。
当这个依恋对象突然消失、周围没有任何熟悉的面孔时,婴儿会经历一个可以预测的崩溃过程:先是哭泣搜寻,随后陷入绝望,最后进入一种沉默漠然的状态。
那名男婴"不哭不闹"的安静,在专业角度看,很可能正处于绝望或脱离阶段,而不是真正的平静适应。
英国儿童精神病学家詹姆斯·罗伯逊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用纪录片记录下了这种由哭泣转为沉默的过程,并明确指出这种"安静"是情感崩溃的信号,而非孩子已经适应良好。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保护义务在任何状态下都不得中断,不论夫妻之间关系如何,这个义务不因为吵架就能暂停。
从刑法角度看,对于遗弃罪的认定,关键要素是主观上拒绝扶养义务且情节恶劣。
邻水这起事件,孩子父亲留有现金和物资,且将孩子放在外婆家楼层,主观上并非完全置孩子安危于不顾,所以警方最终认定"并非遗弃"。
但这不等于孩子父亲的行为没有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父母放弃或放松监护职责,任何让婴幼儿处于无人照管状态的行为,都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
警方将孩子带回派出所照看、并对父母双方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正是法律规定的具体执行。
事情最终是孩子母亲在当晚八点多将男婴接回了家。
从五点多被放在门口,到八点多被母亲接走,这中间大约三个小时,这名不到一岁的孩子独自坐在那个陌生的走廊里,周围来来往往的是完全不认识的邻居,没有任何他熟悉的声音和气味。
孩子接回去之后,这对夫妻的矛盾有没有解决,这个家庭后续的状态怎样,外人无从得知,也无法追踪。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三个小时留在那个男婴身上的东西,不会因为被抱回家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