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武警被女子推搡一事,女子以为是小事,可是,等待她的,不是袭警罪,而是另外一个更重的罪。
网友看到四川武警被女子推搡,很气氛,纷纷表示,要以袭警罪追究女子刑事责任。
可是,从法律角度讲,这罪不成立。而治她的罪名,跟网友希望的不同。
事发当天凌晨0:17分,位于四川广安武警一营房大院,其监控拍下这段令人关注的视频:
当晚,一名男子,不停喊“救命”,边喊边跑,拼命跑向营房值班室,并不停地敲值班室大门,嘴里大喊说“有人追杀他”。
值班武警哨兵,毫不犹豫,立马把该男子让进保护区后,并且应急小分队,拿起盾牌钢叉等工具,也是马上集合行动,处置突发。
一会,紧追男子的六个人,冲到武警营房门口,其中两人,站在警戒线前口出狂言指手划脚,而一名穿黑色裙子的女子,更是嚣张,除了不停指责武警战士,还不听阻止和劝说,不听让她退出警戒线的警告,反而变本加厉,动手推了武警战士。
网友看到这段视频后,气氛不已,纷纷表示,这是袭警,要以袭警罪给予其严惩。
问了法律部门人士,他们解释说,这个罪名搞错了,不适用女子所犯之罪名。
女子的行为,更适用于另外一个大家不熟悉的重罪,那就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为什么?
因为,武警是现役军人,而袭警罪保护的对象,则是人民警察。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所保护的对象,则是保护的军事安全和国防利益的现役军人。
武警部队营房哨兵和战士,是武装力量的基础防线,是军事化管理区域的重要前哨。
就拿此时来说,武警官兵们,当时正在执行救助任务,这位女子对武警动手,她所推搡的,可不是简单的某一个人,而是国家的武装力量。
法律人士指出,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门槛不高,就是,即使没有致伤致残军人,只要采取了威胁和暴力手段,阻碍军人正当行使权利,就够,就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据媒体报道,涉事追打男子的六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依法带走,此时此的黑裙子女子,似乎还没有沉浸在动手推人的快感之中,认为推一下,无非就是道个歉了事。
令她不会想到的是,她推错了人,当时她推搡的,可是正在执行职务的武警,警戒线里,是被保护着,冲过警戒线对武警动手,则是刑事犯罪。
对此,我的观点是:
军人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对这位黑裙子女子,追到武警部队门口,居然还敢打人,居然还敢动手推搡武警战士,简直目无王法,太猖狂了,必须杀一儆百,让她知道军人不可侵犯,希望给予加重处罚,不能让人民子弟兵寒了心,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