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网恋的,没见过网恋把对方“连人带征信一起卷走”的。
长沙这起案子,杨某婚内跟丈夫关系不和、长期分居,转头就在网上认识了付某。她隐瞒已婚事实,把分居包装成单身人设,跟人家正儿八经谈起了恋爱。恋爱期间频频要钱、借钱,今天手头急,明天老家有事,理由是一套接一套的,纯纯温水煮青蛙式地掏空对方钱包👛。
但真正的狠手藏在后面,她趁付某放松警惕,拿他手机在多个借贷平台一笔一笔套现,完事还把记录删得干干净净。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付某手机里表面岁月静好,人还在热恋,可征信后台早就被人偷偷“架空”了。你以为是爱情里的不设防,人家走的是你的手机解锁开借贷,你连知情权都被抹掉了。
好在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没把这当感情纠纷和稀泥,直接数罪并罚:借的钱算诈骗,偷刷的算盗窃,两单合并结算,有期徒刑6年8个月,罚金3万,37万余元全退。
这件事也给所有把手机随便给对象玩的老实人提个醒:当对方开始频繁向你借钱,那就得注意了,毕竟事出反常必有妖啊,别问爱不爱,先查查你的征信还是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