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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老人拿120万养老钱去银行,本来想买个稳当的理财。结果被理财经理一顿忽悠,

65岁老人拿120万养老钱去银行,本来想买个稳当的理财。结果被理财经理一顿忽悠,先买了中风险基金,转头又偷偷给转换成了更高风险的R4级产品。

最后亏了70多万,老人差点气出病来。

银行还理直气壮:"投资有风险,盈亏自负啊!"

还好法院没惯着他们,直接判银行承担70%的责任。

为什么?因为法院说了句大实话:"卖者尽责"才是"买者自负"的前提。

你银行连最基本的适当性义务都没做到,凭什么让老百姓自己背锅?

这个老人风险测评是C2稳健型,按规定只能买R1、R2级的低风险产品。你给他推荐R4级的,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

更可笑的是,基金转换属于新的投资行为,银行既没重新做风险测评,也没如实告知风险,连最基本的双录都没有。

说白了,就是欺负老人不懂金融,又信任银行。

这种事真不是个例。

上个月还有个71岁的老太太,被理财经理"指导"着重新做风险测评,把"稳健型"改成"成长型",200万投进去亏了85万。最后法院判银行全赔。

还有个82岁的退休老师,被客户经理电话指导着买了14只基金,12只是高风险的,亏了37万。

我就纳闷了,这些理财经理的良心不会痛吗?

老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钱,你们也下得去手?

为了那点提成,什么谎话都敢说,什么违规的事都敢做。

"风险不大"、"比较稳健"、"肯定比定期高",这些话你们说出口的时候,就不怕遭报应吗?

还有那些银行,平时口口声声说"客户至上",一出事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什么"客户自主操作"、"手机银行有风险提示",全是废话。

老人要是懂这些,还用得着找你们理财经理?

这次北京金融法院的判决,真的是给所有银行敲了个警钟。

别再把"买者自负"当万能挡箭牌了。

你卖产品的时候不尽责,出了问题就得赔钱。

当然,也给所有老年人和家里有老人的朋友提个醒:

1. 银行不是慈善机构,理财经理不是你的亲人

2. 凡是说"保本保息"、"无风险高收益"的,全是骗子

3. 超过R2级的理财产品,老年人碰都不要碰

4. 任何理财操作,一定要让子女知道

5. 真要是被骗了,别自认倒霉,直接起诉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
你们觉得银行理财经理这种专门坑老年人的行为,是不是应该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