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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网上谩骂他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湖南石门县抗洪一线女村支书向金元,连日奔

网络水军、网上谩骂他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湖南石门县抗洪一线女村支书向金元,连日奔波抢险救灾,一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本是值得全网称赞的基层干部,却因一副百元平价金色耳环,遭到部分网民无端揣测、嘲讽网暴。

近日,公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15起相关网暴案件,多名造谣谩骂网民被作出行政处罚,用执法行动划清网络言论的法律红线。

这场网暴的起因毫无道理。向支书接受采访时佩戴的耳环网购不足百元,只是普通日常饰品。
可是秦某某、未某某等网民,仅凭一张采访图片,凭空编造“耳环重达二两”的不实猜测,发表“农村妇女戴不起金耳环”“把耳环捐出去才感人”等挖苦、贬低言论。

这类发言裹挟恶意揣测,肆意攻击奋战救灾一线的公职人员,不仅伤害当事人个人名誉,还扰乱抗洪救灾舆论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一些网友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网络空间可以随意发表评价,吐槽、嘲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线上侮辱、造谣、人身攻击,和线下谩骂诽谤一样,都属于违法行为,必然要承担法律后果。

网络发言应当守住尊重与理性,评价他人不能脱离事实、主观臆断,更不能进行人身攻击。我们应当主动抵制网络水军与网暴言论,文明理性上网,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我是北京唐律,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在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某部委任职,参与出版行政法著作,专注行政诉讼和治安处罚,以“为当事人勇敢发声、坚持正义”作为使命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