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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办学是有规律可循的,不然国家设置的博士点中为什么还有“高等教育学”?最近高校

大学办学是有规律可循的,不然国家设置的博士点中为什么还有“高等教育学”?最近高校出现多起凶杀案,有自杀跳楼的,还有因矛盾致互杀的,这让人反思。高校一般被想象成文明的产生地,社会的良心源,但其中却也隐藏有深刻的矛盾。总体看,行政体制还是倾向于官本位,师生关系也倾向于行政化,奖励体系也是在学术中参杂着复杂的官本位。我举个例子也许不少人就明白了。比如,对于教师的奖励,是以学生成长为本,对学校的贡献为本,还是以教师的水平为本呢?还是各方都兼顾?还是也考虑人文关怀,对于老教师,是否考虑其历史贡献,给予一定的人文关怀倾斜?对于高职称而年龄又偏大的人,是否应给予倾斜(水平和产出不一定同步)?对于年轻博士,管理中,如何平衡他们的工作、收入和职业成长?大多数人对于这些制度缺乏思考。比如,有对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也同时对各种帽子进行奖励,在有些学校自己没有博士点,就在外校挂个博士导师,同时还回到本校领取奖励(不一定是钱),等等,初看没什么问题,细想问题极大,这些制度都是领导们讨论定下来的,下面广大教师并没有多少发言权。有人提建议,结果往往成为异类,因为大家都从自己角度考虑问题,于是各显神通,结果可想而知。过去说,实行绩效工资后,老师们的工资就会涨,结果,有些富得流油,而也有些人工作量越来越大,工资收入却越来越少。总之,制度更复杂了,操作空间更大了,差距更大了,问题也就更多了。目前,许多高校雄心勃勃,想要提高自己的办学水平,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是对于一些基本方面其实根本没有进行研究,只是凭着主观愿望,强推制度改革,这其实是对高等教育某些规律的漠视,其结果也必然会问题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