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学教授说:“对待亲人,心尽到了就够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不要老是把家人的事摆在自己前面,有些家人是来渡你的,有些家人是来爱你的,有些家人是来索你命的。爱自己的人,才可能真正的毫无怨悔地爱别人。处己以道,爱人以礼。处己以道故其心公;爱人以礼故其情厚。”
这话听着刺耳,像在教人自私。可你要是见过那个被亲妈当成提款机,榨干了血肉还得笑着说不疼的女人,你就会明白,有些“亲人”,真是来索命的。
这个女人,就是梅艳芳。
香港人叫她“香港的女儿”。她不只是一个歌星,一个影星,她是一个时代的符号。1963年出生,四岁半就在荔园游乐场登台卖唱。别的小孩在玩泥巴,她在台上唱《卖花女》。嗓子哑了,台下的大人起哄,她不敢停,因为家里的债等着她还。
1982年,她参加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一首《风的季节》,评委直接听傻了。她那个嗓音,低沉、沧桑,像是在酒里泡过,在烟里熏过,完全不像一个十几岁小姑娘该有的声音。她拿了冠军,正式出道。
后来的事,全香港都知道了。《坏女孩》一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她穿着铆钉紧身衣,在台上劲歌热舞,全香港的年轻人都疯了。演戏也是一流,《胭脂扣》里的如花,那双眼睛里的哀怨和决绝,让她一口气拿了金马、金像双料影后。
她事业上的光芒,能照亮整个维多利亚港。可这光,照不暖她那颗被家人冻透的心。
梅艳芳有个妈妈,叫覃美金。还有个哥哥,叫梅启明。这母子俩,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债主。
梅艳芳从小赚的钱,一分一毫都交给家里。她妈妈嗜赌,哥哥做生意,干啥啥不行,亏钱第一名。梅艳芳在台上唱到嗓子出血,回到家,等她的不是一碗热汤,是母亲伸出来的手:“钱呢?”
她成名后,赚的钱越来越多。她给她妈买房子,给哥哥还赌债。她妈开口要钱,不是万为单位,是百万。有一次,她妈说要搞一个“抗癌协会”,找她要两百万。梅艳芳给了。没过几天,钱没了。去哪了?没人知道。
她哥哥要开狗场,亏了,她填坑。要开贸易公司,亏了,她填坑。她就像一台永不停歇的印钞机,背后是两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所谓至亲。
最让她心寒的,还不是钱。
九十年代末,她查出子宫颈癌。拿到诊断书那天,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坐了很久。后来她告诉朋友:“我不怕死,我只是有点累。”
消息传出去,第一个冲到她面前的不是别人,是她妈。她妈不是来抱着她哭的,不是来问她疼不疼的。她妈开门见山,问的是:“你走了,你的钱怎么分?”
梅艳芳当时还在做化疗,头发大把大把地掉,人瘦得像张纸。她看着她妈,那个给了她生命的人,用一种极其陌生又极其冷静的语气,问出了一个最残忍的问题。
她当时没说话,心死透了。
她立下遗嘱,给她妈每个月七万块生活费,足够她安享晚年。其余的财产,她设立信托基金,一部分捐出去,一部分留给侄子侄女读书。
葬礼上,全香港的明星都来了,无数影迷歌迷在街头痛哭。她妈妈没哭。她坐在轮椅上,精神抖擞,忙着跟媒体喊话,说遗嘱有问题,说自己没钱花,要去法院告。
后来的十几年,覃美金不断打官司,想推翻遗嘱,想一次性拿走梅艳芳留下的所有钱。败诉了再上诉,像一块撕不掉的狗皮膏药,连法官都直摇头。她甚至把梅艳芳生前的内衣、奖杯拿出来拍卖,连最后一点体面都不给女儿留。
这就是家人。
梅艳芳生前说过一句话,很轻,很淡,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我这辈子,没有做错任何事。唯一不该的,就是生在这个家。”
她不是没有爱过这个家。她爱得太多了,爱到把自己掏空,把自己烧成灰,去暖那些永远捂不热的石头。
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应该是站在台上。几万人的红磡体育馆,座无虚席。她穿着挚友设计的婚纱,戴着几十万的珠宝,一步一步走上台。她问下面的歌迷:“我穿婚纱好看吗?”
底下的人哭着喊:“好看!”
她笑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落下来。她说:“每个女人都希望有一件自己的婚纱。我也有。但是我想,我这辈子是没机会穿了。”
那是她最后一次演唱会,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她得穿着纸尿裤上台,因为内出血止不住。每一场演出,都是拿命在搏。
她把自己嫁给了舞台,嫁给了歌迷,嫁给了音乐。
真正爱她的人,不是那些跟她有血缘关系的“家人”,是台下那些流着泪喊她“梅姐”的陌生人,是刘德华、张国荣、曾志伟这些可以为她两肋插刀的朋友。
梅艳芳的一生,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什么是恩,什么是债。有些家人,的确是来爱你的,他们让你觉得人间值得。但有些家人,真的是来索你命的。他们打着“亲情”的幌子,吸你的血,啃你的骨,末了还要啐一口,说你的血不够甜。
所以,心尽到了,就够了。这不是自私,是自救。人活一世,先把自己的命暖热了,才有余温去照亮别人。否则,你只能像一支两头烧的蜡烛,燃尽自己,换来的也不过是一把冰冷的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