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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谈一个观点,很多人认为跟公职人员发生一般纠纷的时候,得在网上闹大了才有人理。

我再谈一个观点,很多人认为跟公职人员发生一般纠纷的时候,得在网上闹大了才有人理。

这是个误区。

大家都有自媒体,心知肚明,一般跟公职人员发生纠纷,“能发到网上”这是个既定的核武器,根本不需要验证。就我的经验和观察来看,对方只要是公职人员,默认可能会被发到网上,只要脑子正常的,通常都会最大限度退让,知道少惹事为妙。

发到网上有没有热搜其实不重要,重点一是公职人员在网上根本没有辩解的权限,组织不允许。二是现在各地都有舆情监控机制,你只要发了,当地马上就能看到,并且上报。热搜不热搜根本不影响。

你可以发现一个现象,个人与公职人员非公务行为的一般纠纷,发到网上的其实非常罕见,本来这类纠纷就很少,发到网上一般来说根本没必要,没必要走到那步,一般就满意解决了。

像长沙体育局那位,那是一年都遇不到一次的极品公务员,不是说她做这事儿罕见,而是不懂及时止损导致后果失控的,实在是太罕见了,通常不会发生在公职人员身上。

而那位大哥持续发到网上,重要的原因也是这件事本身不可能有高额赔偿,发网上通常就要公对公了,一般情况下,为了较高的赔偿,根本不会把核武器上来就扔出去。

即使不发网上,这种非公务行为的个人纠纷,只要正常投诉,那位副处长照样挨收拾。发网上能加速,结果不变。

所以提示两点,一是公职人员到外面还是苟着点,老老实实的。

二是老百姓也真别吓唬自己,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