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一战,必见分晓。
LV状告国知局,表明LV己经等不及了。现在的情况是,他告别人商标侵权,单纯的赔偿已经满足不了他的胃口。
他们借助商标侵权这件事情,一边收割国内的中小企业,一边树立行业老大位置,一边挑战我们的司~法体~系,他们甚至妄图撕裂,民众与国家之间的感情。
中小企业最怕打官司,光应诉的时间成本就能拖垮一家厂子。LV专挑这些软柿子捏,逼着人家和解赔钱,实际就是拿法律当收保护费的幌子。
他们告国知局,表面是争商标,实际是给所有行政机构上眼药。赢了就能告诉全国:我的牌子比你们的审查标准还大,以后我说侵权就是侵权。
更狠的是把商业纠纷往民族情绪上引。故意让老百姓觉得“洋品牌在中国受欺负”,把国家公权力架在火上烤,好给自己拉同情分。
这场官司无论输赢,LV都已经赢了流量和威慑力。但商标保护本应是双向公平的武器,现在被玩成打压后来者的棍子,长期看只会让更多外资有样学样,最终搞乱整个市场的信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