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八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正式公布实施】自2014年启动历史建筑认定工作以来,广州市已陆续公布八批共841处历史建筑,总量位居广东省首位,构建起层次丰富、类型多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其中,第八批历史建筑共计13处,已于2024年12月30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其中9处位于历史城区内,1处位于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内,3处位于历史城区外。越秀区数量最多,共8处,荔湾区、从化区各2处,番禺区1处。本批次历史建筑中12处建于民国时期、1处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历史功能涵盖近现代住宅、名人旧居、金融商贸等多种类型,时代特征鲜明、地域风格突出。从岭南建筑大师林克明设计的平民宫旧址,到独具岭南特色的番禺水晶宫船厅,再到风格别致的从化民国别墅、风貌古朴的老城骑楼民居等,每一处都镌刻着广州近现代城市发展、民生变迁、商贸繁荣的历史印记,承载着珍贵的城市记忆与人文价值。网页链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第八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网页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