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泉这下恐怕有些难受了!因为南海仲裁10周年联合声明,正是由他代表日本签署的。按照这份声明的逻辑,太平岛都只能算“礁”而不能算“岛”,那日本自己那些面积更小、条件更差的所谓“岛屿”,岂不是也要跟着变成“礁”了?
这份声明重申,2016年南海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再次否定中国在南海的相关海洋权益主张。
问题在于,日本一旦把这份裁决捧成判断岛礁地位的重要标准,就必须接受同一套标准对日本自己的海洋主张进行审视。
争议的关键,不是面积大小,也不是露出海面的陆地叫什么名字,而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
这项规定说得很清楚,无法维持人类居住或者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能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2016年的仲裁结果据此认为,包括太平岛在内的南沙高地,都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太平岛有淡水、有建筑、有长期驻守人员,面积也远远大于日本主张的冲之鸟礁,却仍被归入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的“岩礁”。
日本长期坚持冲之鸟是“岛”,并以此主张周边大面积专属经济区。日本外务省曾明确表示,冲之鸟的岛屿地位已经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日本不能接受外界把它称为岩礁。
太平岛具备的自然条件更好,仍被裁定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冲之鸟长期依靠人工设施保护,为什么反而可以划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我认为,日本真正“痛苦”的不是所有岛屿都会突然变成礁,而是它必须回答一个标准能不能前后一致的问题。
说日本所有岛屿都会因此失去专属经济区,并不严谨。日本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以及大量可以维持居民生活的岛屿,显然不属于公约第121条第3款讨论的情况。
真正受到质疑的,是冲之鸟这类自然条件有限、却被日本赋予巨大海洋权益的地物。
而且,南海仲裁结果处理的是中菲之间的具体争议,并不会自动成为审理日本海洋权益的判决。也就是说,日本的冲之鸟主张不会因为这份联合声明立即失效。
但法律没有自动失效,不代表政治上没有代价。
日本一边强调南海仲裁结果必须执行,一边又拒绝别人用相近标准讨论冲之鸟,这种反差很容易被外界理解为: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就扩大解释,对自己不利的规则就强调个案不同。
在我看来,日本加入这份声明,主要考虑的并不是太平岛,也不是单纯维护海洋法,而是配合美国和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加大对华牵制,同时强化日本在所谓“印太安全”中的存在感。
可外交上的每一次站队,都要支付成本。日本得到的是与美国、菲律宾加强协调的政治收益,失去的则是讨论冲之鸟地位时的一部分说服力。
中方在7月12日的回应中也直接提出,如果按照这份裁决的标准,很多国家的岛礁都可能失去主张海洋权益的依据,并反问支持裁决的国家是否愿意放弃自己的相应权益。当天,中方还就日本参与联合声明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首席公使。
所以,这件事不能简单理解为“太平岛不是岛,日本所有岛也都不是岛”。更准确的说法是,日本支持南海仲裁结果,等于主动给冲之鸟问题增加了一把衡量标准。
这把尺子拿去衡量别人时,日本觉得很方便;等别人把尺子转过来,日本就必须解释,为什么同一套规则到了自己这里,答案却完全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