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融媒体一年90万高薪聘用美国青年“古爱华 Edward Kuperman ”一事,引发舆论关注。许多网民指出古爱华履历和身份的疑点,包括一些挑衅一中原则(如疑似给分裂势力站台)的历史劣迹,呼吁官方慎重对待。
不过,也有不同的声音指出“是网友嫉妒人家的美差”。新加坡媒体在报道中指出,中国媒体人胡锡进认为“网民想搅黄古爱华的工作”,胡锡进还表示古爱华在自己的身份语境里的表态“属于挺寻常的”,称问题的根结在于“敦煌融媒体给古爱华的福利太高,刺激网友情绪”。另有一些声音与胡锡进表达了类似的看法,表达了对古爱华的支持与鼓励。
对于此事,本着一贯严谨探究的态度,我们顺着线索,溯源了关于古爱华的争议事件,并完整阅读了其暗讽、挑衅一中原则的文章,也看到了其支持涉华分裂势力的点赞动作。可以肯定的是,此前舆论场主流声浪质疑其涉台不当表态、涉港争议行为、涉不友华的前序工作经历,并非网民子虚乌有,而是“有迹可循”。
我不偏向于因为一些外籍人士在自我主体民族的舆论语境里发表了一些与中国观点相驳的言论,就咬定“他是个坏人”,但一个长期以来有持续相关动作的“外籍友人”被群众质疑,这也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群众有资格、有理由发起这样的质疑。
此事件中,把群众的依据事实物料衍生的质疑,定性成“嫉妒”或“见不得人好”,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悲的。这是高高在上惯了,拎不清自己是谁了,才能说出的混蛋话。(某些群体,你们可以呼吁大家多包容点,但你们凭什么说群众的质疑是想搅黄人家的工作? 为什么暗示定义是老百姓见不得别人好? 你何居心?)
当然,古爱华到底有没有问题,还是要官方层面的科学定调,现在所有的讨论都只算是“争议”。本着实事求是和开放包容的态度,我们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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