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朱女士的遭遇,就很不理解男人。
不爱了,烦了,有病了,不上班了,伸手要钱了,除了爹妈和孩子外,不想再养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了等等,行啊,可以啊,提出来啊,商量离婚啊,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还要维持所谓的家庭,在外面偷偷摸摸的搞事情,见不得光,担惊受怕,东藏西躲的,图啥呢?有意思?
对于唐先生这样的人来说,离婚不难啊,他有钱啊,且他的钱朱女士并不完全知晓啊,他给多少是多少啊,即使朱女士有异议她也没证据不是?离了再搞事情不行吗?
这下好了,满城风雨,全世界都知道了,那脸往哪放?还怎么做生意?还怎么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