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男子半夜打车回家,发现司机越开离家越远,怀疑司机绕路。谁知司机竟然一个急刹,从后备箱拿出一根铁棍把男子打了一顿,导致他双臂缝了十几针。幸好男子反应快,不然被砸的就是脑袋了。司机打完人,将其丢在半路扬长而去。
太原的成先生,7月20号凌晨两点多,在街头拦了辆出租回家。就因为发现司机绕路,多说了两句要投诉,结果司机直接拎着铁棍往他头上砸。幸亏他反应快,用胳膊死死挡住——不然现在要治的就不是胳膊上的伤口,是要命的颅脑损伤。
当天,成先生在太原市亲贤北街体育路口,乘坐一辆蓝色巡游出租车,准备前往开元北小区。按照成先生的说法,他当晚确实喝了酒,但意识清醒。车辆行驶一段时间后,他发现司机选择的路线不对,距离目的地反而越来越远,于是怀疑司机故意绕路。
成先生随即向司机提出质疑。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成先生表示要拨打电话投诉,这个行为却激怒了司机。
司机突然停车,从后备箱取出一根铁制工具,打开车门朝他的头部打来。成先生下意识抬起双臂护住脑袋,连续承受击打。
医院诊断显示,成先生身体多处出现皮肤挫裂伤、软组织损伤,并伴有头部损伤和外伤后头痛。他的左胳膊缝了6针,右胳膊缝了7针,头部、面部、背部和腿部也有不同程度的外伤。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后来发布通报称,警方经过询问相关人员、调取车内及周边视频,查明成先生因行车路线问题与司机武某某发生口角,矛盾激化后,武某某使用“修车工具”将成先生打伤。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
乘客喝过酒,不等于可以被绕路;乘客提出质疑,也不等于司机可以拿工具打人。即便乘客言语激动,司机也可以停车、报警或者联系公司处理,唯独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更何况,司机攻击的是乘客头部。
铁制工具一旦直接击中太阳穴、后脑等要害,后果可能远远超过缝几针。成先生用双臂护住头部,实际上是在危急情况下保住了自己。
8月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工作人员曾向媒体表示,是否能够立案,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交通运输部门也表示,已经约谈出租车公司,但后续处理仍要等警方出具伤情鉴定报告。成先生当时被告知,鉴定结果预计要到8月10日才能出来。
伤者构成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会影响案件究竟按照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处理,也会影响司机最终承担什么责任。按照公安机关办案规定,受伤程度较重、可能达到轻伤以上时,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车内有监控,周边可能有公共视频,司机身份、车辆信息、行驶路线和使用工具伤人的事实都可以调查。警方通报也已经明确,经过调查,武某某确实使用修车工具将成先生打伤。
既然基本事实已经查明,公众自然会追问: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有没有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涉事司机是否还适合继续载客?出租车公司有没有先行暂停其运营资格?作案工具有没有被控制?这些问题不能只用一句“等待鉴定”全部带过。
按照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使没有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也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伤情鉴定主要决定责任轻重和案件性质,并不意味着伤情较轻就不用承担责任。
警方负责处理打人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则应当调查司机是否故意绕路、是否违反行业服务规范、出租车公司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这是两条不同的责任线,不必等其中一条全部结束,另一条才开始行动。
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巡游出租车司机应当按照合理路线行驶,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应当听取意见;出租车经营者还应建立24小时投诉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经营者也负有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责任。
可媒体在8月4日多次拨打涉事出租车公司业务科室电话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一个承担公共客运服务的企业,在司机涉嫌严重伤人后联系不上,这显然无法让乘客安心。
这起事件最终该按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处理,应以伤情鉴定和完整证据为准。但无论鉴定结果如何,使用铁制工具殴打乘客的行为都不能被轻轻放过。
我觉得真正合理的处理方式,应当是公安机关尽快完成鉴定、依法追究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同步调查绕路和行业违规问题;出租车公司立即回应乘客、配合调查,并审查驾驶员是否还具备继续从业的条件。
公众要求的并不是脱离程序的“先判后审”,而是程序不能成为拖延处理的借口。
伤情鉴定需要时间,保护乘客安全却不能等待。只有让打人者及时承担责任,让失职企业受到追究,让行业监管真正落地,才能避免下一个乘客因为一句正常投诉,再次面对从后备箱里拿出来的铁制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