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新疆伊宁某酒店的前台,一张刚打出来的结账单被拍在大理石桌面上。王先生指着账单末尾多出的一笔150元扣费,手头的动作停住了。收费项目赫然印着:“车上过夜费”。就因为客满,他的两名女同伴在自驾来的车里凑合睡了两觉,现在,酒店按“每人每晚50块”开始收人头费。睡自己的车,交酒店的房租,这笔账算得人直捏眉心。
时间倒回两天前的深夜11点。旅游旺季的新疆,王先生一行三人把车停进这家酒店的院子。店里只剩最后一间300元的大床房。王先生办了入住,两名女同伴开车出去继续找地方。凌晨1点,周边民宿全部爆满。实在没辙,两人只能把车开回酒店车位。
新疆的昼夜温差极大,夜风顺着车窗缝隙直往里钻。两名女士把汽车前排座椅调到最低,用外套紧紧裹住肩膀,在伸不开腿的逼仄车厢里缩成一团,听着外头风刮过树叶的沙沙声,硬生生熬到了天亮。
她们没找酒店要一床被子,也没用一滴热水。第二天,酒店把他们介绍到亲戚家的店,房间依然不够,其中一名女士又在车里对付了一宿。加起来,正好是车上睡了“3人次”。到了结账这天,这笔150元的“车上过夜费”就直接加进了总账。
王先生不认这笔账:“车是我们自己开来的,停车费交过了,人在车厢里没碰你家半点东西,凭什么按人头收钱?”
酒店前台把话堵了回来:出于安全考虑,酒店不允许在车内过夜,容易缺氧中毒。
这套说辞有个明显的漏洞。如果真为了安全,半夜巡逻时大可敲敲车窗把人叫醒劝走。当时一言不发,退房时却把“安全隐患”折现成了150块钱的收费单。
王先生要求把这笔钱开进发票。前台摆手拒绝。王先生二话不说,直接摸出手机拨了110。民警到场后,发票终于开了出来,上面的名目变成了“车上住宿费”。拿到票据,王先生转身又拨通了12315。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没多久,酒店负责人马女士的电话打了过来。她连连道歉,解释说酒店开业不到一年,自己刚好外出,临时看店的人没经验,属于乱收费。
最后的处理结果出炉:酒店不仅原路退回这150元,还额外拿出了1000元作为旅途损失补偿。为了在退房时临时捞一笔150元的小钱,这家新酒店从自己账本上倒贴了1150元出去。
做门迎客,最忌讳把客人的窘迫当成收费的筹码。大半夜实在找不到住处只能睡车里,哪怕前台递两瓶矿泉水,嘱咐一句车窗留条缝,这本是个能让游客记一辈子的活广告。现在倒好,为了这150块钱,招牌上的灰,得拿多少水才能洗得掉?如果是你遇到这种凭空冒出来的“车上住宿费”,这笔钱你是交还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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