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就让人心里堵得慌。
年轻的时候手握千万身家,嫌弃妻子容貌,逼迫前妻净身出户,对两个亲生女儿更是狠心,放任孩子去垃圾堆捡吃的,连抚养费都不肯出。该尽丈夫、父亲责任的时候,他选择了自私薄情,把妻女的苦难全然不顾。
等到年岁已高,钱财挥霍一空,满身病痛,没有着落了,才想起自己还有前妻、还有两个女儿,跑到调解节目博同情卖惨,理直气壮要求女儿给他养老。
法律层面上:
亲生子女确实有法定赡养义务,但赡养不等于无底线兜底。法院也会综合考量父亲过往是否尽过抚养义务。他当年完全遗弃孩子,没有付出抚养费,没有陪伴养育,这种情况,女儿可以主张减少赡养责任,也只需要承担基本最低的赡养,没有义务要给他好日子,更没有义务原谅他。前妻早已离婚,前妻对他没有任何赡养义务,完全可以拒绝。
情理之上最让人意难平的是:
享福的时候他只顾自己,把妻女抛在苦难里;落难了,才想起血缘亲情。亲情从来不是单向索取,养育是因,赡养才是果。当年没有浇灌半分父爱,年老之后,就不该心安理得索要子女的回报。
调解节目里这种例子并不少见,很多人总拿“血缘大过天”绑架子女,却对自己年轻时的绝情避而不谈。血缘只是纽带,真正维系亲情的,是责任、陪伴与善待,不是到老了凭空索要恩情。
女儿可以尽法律最低限度义务,但道德上完全有权不原谅,不必强迫自己放下曾经受过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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