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天凉快了,却有一件烦心事。刚刚接到法院电话,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怎么会和法院扯上关系。又问了一遍,请问你是哪里?他又重复一遍说是抚顺市新抚区法院。我这才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有听错是法院。
法院给我打电话干什么呀?我是一个守法公民,从不做出格的事。
他说,你某某某处有一个房子,欠物业费700多块钱,物业已经给你告到法院了,我想跟你从中调解一下,毕竟钱也不多,你就交了吧。
我这才明白,是因为我家的那个不到70平的老房子,我从2005年搬到新房,那个老房子就一直空置着。我的物业费一直交到了2023年的8月份,到现在也就3年的时间,没有交物业费。
我说我那个房子都20多年没住人了,一直空着呢,物业也没有什么维护。现在不是有说法空置的房子,物业费减半吗?他说,交物业费有规定,没有说是空置的房子可以不交,我们这都有文件,就是不方便给你看。
我说这物业也真是的,就这么700多块钱也值得告一回法院。再说了,他告法院之前也没给我打电话呀。
法院的人说物业说已经跟你们沟通完了,他要没沟通,那我就再批评他,你先把钱去交了吧,也不多。
我的老房子,一直空置着,自己没在那里住,也没有往外租。说实话,我不是想赖账,就是心里有点别扭,明明什么都没享受,却要全额交费。2023年交完物业费之后,我从网上看到像这样空置的房子可以减半。去年物业催过一次,我就拖着没交,一直在纠结这件事。
现在法院都介入了,我到底是该乖乖去全额交钱,还是等判决?到底有没有机会争取减半?希望懂行的朋友给我支支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