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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最怕嫁错人。”山东,女子和丈夫结婚9年,生育一个女儿后,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居

“女人最怕嫁错人。”山东,女子和丈夫结婚9年,生育一个女儿后,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居然是一个杀人逃犯,是因为买了假的身份证才没有被抓,如今被判了无期徒刑,她想离婚带着女儿好好生活,但是丈夫在监狱,不能出来,有关部门也不办理,而她想撤销婚姻关系,又不符合条件,女子左右为难,她想不通,难道自己就要被困在这样的婚姻里一辈子了吗?

女子怎么也没想到,和自己同床共枕了9年的男人,居然是个杀人犯。

男子当年在山东持刀捅死了人,之后就踏上了逃亡之路。

为了不暴露身份,他买了一张的假身份证,跑到辽宁凤城躲了起来。

在那里,他认识了女子,表现得老实巴交、踏实顾家。

两人很快结了婚,还生了女儿,整整9年,男子用假名,扮演着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角色,女子从来没觉得丈夫有什么不对劲。

直到2017年,山东警方终于锁定了男子的下落,赶到凤城把他抓了。

警察上门那一刻,女子整个人都傻了,她这才知道,跟自己过了9年的枕边人,用的是假名,是个杀了人潜逃多年的罪犯。

2018年12月,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无期徒刑,关在山东的监狱里。

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女子彻底懵了。

一边是9年的夫妻感情和年幼的女儿,一边是无法原谅的欺骗和骗局被揭穿后的恐惧。

她选择了忍,一个人拉扯女儿,这一忍就是6年。女儿慢慢长大了,谢燕也终于想明白了——这段从一开始就建立在谎言之上的婚姻,必须结束。

可真要办离婚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事有多难。

她先去民政局问,人家说离婚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手续。

可男子在千里之外的监狱服刑,根本出不来。

她又去找律师,律师告诉她,她的情况既不属于被胁迫结婚,也不属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法律上没法走撤销婚姻的路子。

女子不死心,又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说,她2017年就知道丈夫身份是假的了,到2023年才来起诉,早过了6个月的起诉期限。

离婚离不了,撤销撤不成,起诉又过了期。

民政局办不了,法院也帮不上,女子感觉自己被困在了这场婚姻里,怎么都走不出去。

好在事情后来有了转机,凤城市法院的法官觉得,女子的情况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但如果就这么驳回起诉,也太不近人情了。

2024年5月,法院把案子线索移给了检察院,检察官一查,发现这事的关键在于——男子是用假身份证骗取的婚姻登记,这属于弄虚作假办下来的婚姻,不能用常规的离婚程序去解决。

检察官找到了202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的一个文件,里面明确规定,对这种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办的婚姻登记,检察机关可以向民政局发检察建议,直接撤销登记。

2024年5月29日,检察院专门开了个公开听证会。会后,检察院向民政局发了检察建议。

民政局核查之后,很快就把女子和所谓假名男子的婚姻登记给撤销了。

女子终于从这场持续了9年、又拖了6年的婚姻里走了出来。

女子跟一个杀人犯过了9年,知道真相后想离婚,结果民政局不让、法院也帮不上,硬生生又拖了6年。

问题出在哪儿?法律上能撤销婚姻的就两种情况:要么是被胁迫的,要么是对方隐瞒了重大疾病。

女子的老公骗她,用的是假身份,但偏偏不属于这两条。

去法院起诉离婚吧,又说她知道真相后拖太久,过了6个月的起诉期。

民政局那边更直接——离婚必须俩人亲自到场,她老公在监狱里怎么来?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法律条文摆在那儿,每一条都没错,可合在一起就把一个受害者彻底卡死了。

好在最后检察院出手了,他们找到2021年“两高两部”发的一个指导意见,专门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办的婚姻登记。

检察院跑到山东监狱核实情况,确认没有财产纠纷,又开了听证会,最后给民政局发检察建议,这才把婚给撤了。

这个案子让人想到一个问题:法律还得带有人性和稳度的。

条文再严密,也难免有照顾不到的角落。

如果当初法院和民政局只是照章办事、一推了之,女子可能真就被困在这段婚姻里一辈子了。

好在有人愿意多走一步,帮她找到一个不常用但管用的办法。

有时候,正义不光靠条文,还得靠有人愿意较真。

该指导意见明确,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男子使用假名身份证与女子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典型的“以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

检察院据此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民政局依法撤销了该婚姻登记。

这一做法绕开了常规离婚和撤销婚姻的法律障碍,为类似“骗婚”困局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

内容来源于: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