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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呼和浩特,男子开着一辆理想汽车,带着全家人外出用餐,来到餐

“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呼和浩特,男子开着一辆理想汽车,带着全家人外出用餐,来到餐厅附近,没有停车费,就任性地在马路边上一停,根本不顾及是否影响其他人。当路被堵,大家行走不方便时,也就不客气地拍照取证,报警,警察很快过来了,男子蔫了。

傍晚,男子开了辆黑色理想汽车,拉着全家人出门吃饭。

车子开到一条挺热闹的餐饮街附近,用餐高峰,车太多了,男子在附近转了好几圈,就是没找到一个空车位。

街边正规车位早停满了,那些临时停车位也都没有了,心里莫名其妙的火就被点着了。

如果理性的人 ,遇到这种情况,要么开远点找地方停,要么等等看有没有人走。

但是男子根本不这么想,他方向盘一打,直接把车横着停在了马路正中间,车身斜着压在了斑马线上。

然后拉手刹、熄火、锁车,就带着一家老小大摇大摆进了路边一家叫“047火锅鸡”的店。

他把这一切都觉得理所当然的样子,好像马路就是他家的停车场。

男子这辆理想汽车横在路中间,占了差不多大半幅路面,双向通行的车道被彻底堵死。

后面的车开不过去,只能压着双黄线冒险绕行;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只能卡在车缝里慢慢蹭;走路的行人更惨,斑马线被占了,只能绕到机动车道上走。

本来挺顺畅的一条路,就是因为男子的这辆车乱停,几分钟功夫就堵成了一锅粥。

刚开始,路人都以为这车就是临时停一下,司机马上会出来挪走。

可左等右等,车里始终没人出来,大家往旁边的火锅鸡店一瞅,好家伙,那一家人正坐在里头点菜吃饭呢,吃得还挺香。

这下路人忍不了了,直接掏出手机,对着横在马路中间的车、堵成一串的车流、绕来绕去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拍了个遍。

证据固定好了,直接报警,实名举报了这辆违停车。

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动作很快,核实情况后就派了交警赶往现场。

交警到那儿一看,车还横在路上,交通还是堵着,车主连个人影都没有。

通过车辆登记信息,交警联系上了正在店里吃饭的男车主。

接到交警电话那一瞬间,这男的彻底慌了,饭也吃不下去了。

他扔下筷子就跑出来,赶到现场一看——交警站在车旁,围观的群众不少,后面堵着的车排了老长一串。

这男的当场傻眼了,脸上全是错愕,整个人手足无措。

面对交警的问话和现场拍下的证据,他一句话都辩不了,老老实实承认了自己违停的事实。

交警当场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他马路是公共通行的,不是谁家私人的停车场。

随后依据相关法规,对这名男子妨碍交通的违法停车行为作出了处罚。

为了自己的方便,把车横在马路中间,堵了整条街,最后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这种只顾自己方便,无视交通法规,更不管别人是否正常行驶,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男子的行为突破了大多数人对违停的容忍底线。

用餐高峰找不到车位,烦躁可以理解,但直接把车横在马路中间、压着斑马线锁车走人,这已经不是“找不到车位”的问题,而是压根没把公共秩序当回事。

路人拍照报警,交警迅速到场处置——整个过程说明一个道理:城市不是谁家的后院,公共资源也不是谁想占就能占的。

网友觉得处罚偏轻,现行规定下,普通违停罚款20到200元,单次没出事故确实没法往重了罚。

但罚多少钱是一回事,传递的信号是另一回事——这种行为真正的问题在于,一个人为了一顿饭的方便,让整条街的人跟着遭罪,这顿饭你还吃得香吗?心里能踏实吗?

这样的人毕竟是极个别的,绝大多数人找不到车位会耐心等、会开远点找,都知道规矩是拿来遵守的。

而男子却觉得“就停一下没事”,可马路是大家的,你觉得没事的时候,别人已经被堵得寸步难行了。

这事上新闻,不是因为车多好、罚单多稀奇,而是因为这种“马路是我家”的心态太刺眼。

开什么车不重要,重要的是开车的人心里有没有别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93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拖移车辆。

男子作为车主长时间离车就餐,车身横跨主干道和人行横道,直接阻断双向通行,完全符合“驾驶人不在现场且妨碍通行”的情形。

交警依法处罚,既是对个案的纠偏,也是在重申一个最基本的常识:规则面前,没有例外。

内容来源于: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