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字就不用坐牢了吧?但如果产妇17岁…遇到一件让我头大的事!
一个刚出生的新生儿,因为病情,需要跟家长沟通签字。
但我一看产妇的年龄,17岁?
这不也是个孩子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就找产妇的家长呗。
床旁的一个中年妇女自告奋勇,“我来签!”
我把笔往回收了收,“您哪位?”
“我是她婆婆。”
“不好意思,你不行。”
我看向一旁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花臂小年青。
“这哪位?”
“她老公。”
“多大?”
“19岁。”
我心中一喜,正要把他叫醒,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拿结婚证没有?”
“没有。”
“……”
其实,男方家属均归属于非法定监护人,这问了也是白问。
我深吸一口气,整理一下思绪,转头跟产妇沟通,“让你爸妈过来签字吧。”
“他们不会来的。”
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就签个字而已。”
“都把我拉黑了,联系不上。”
“……”
这眼神,太清澈了。
这时,一旁的婆婆发话了,“这是我亲孙,凭什么我不能签字?”
“大姐,我知道,但是,法律层面不认可。”
“这个家我做主的!我就是能签字!你都不讲理的!”
“……”
好好好,短短几句话就把我讲应激了,韩氏综合征上线。
这流程我懂的,最近越发熟练了。
草拟一份情况说明书,上级审核,医护双签、手印,所有知情家属签字、手印,上报科主任、行政总值、医务科,甚至报警,等待启动法律指定监护人。该会诊会诊、该检查检查,除了新生儿,全签上字,让大家都动起来。
幸运的是,新生儿并无大碍,流程没走多少就健健康康出院了,大伙都松了一口气。
一切尘埃落定后,我靠在值班室的椅子上,把这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突然觉得有些话不吐不快。
作为一名医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医疗技术是有极限的,同情同理心是需要约束的,法律法规是有边界的,因为,人心是可以没有下限的。我们要以最大的责任心守护每一条生命,也要用最全面的规则来保全自己。
江湖路远,大家多保重。
儿科医生 韩杰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