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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6岁少年深夜翻墙闯入私人养殖场夜钓,抬竿触碰高压线身亡,家属索赔百万。二审

辽宁16岁少年深夜翻墙闯入私人养殖场夜钓,抬竿触碰高压线身亡,家属索赔百万。二审改判电力公司赔27万、养殖场赔5万,剩下的70%由家属自己承担。我觉得这个判决,判得挺好的。

去年9月15日深夜11点40分,辽宁阜新某村,16岁的小华跟着表哥,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翻墙进入一家私人养殖场的鱼塘夜钓。池塘上方架着10千伏高压电线。夜钓过程中,小华抬竿查看鱼饵,碳素鱼竿直接搭上了高压线,当场触电身亡。

事后小华父母把电力公司和养殖场告上法庭,索赔102万。一审判决电力公司40%责任,赔42万,养殖场5%责任,赔5万,死者自己承担55%责任。电力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改判电力公司25%责任,赔27万,养殖场5%责任,不变,剩下的70%责任,由家属自行承担。

法律上这事分两层看,高压电致人损害,法律叫“无过错责任”,就算电力公司没做错什么,只要触电了也得赔一点。但如果受害人自己有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小华16岁,应当知道高压线下钓鱼有多危险;深夜翻墙进私人场所,本身就违法;监护人也没尽到管束义务。所以,二审把电力公司的责任从40%调低到25%,我觉得说得通。

我为什么觉得判的对?

虽然这孩子第一步走错了,但如果后面的防线能兜住,也许一条命就保住了。

很多人觉得养殖场和电力公司冤枉,孩子自己翻墙进来的,凭什么人家赔?但换个角度想,养殖场如果围墙再高一点、再弄点隔离设施,孩子爬不进来,是不是就没事了?电力公司如果把高压线架得再高一点,或者线下加装防护,孩子就算抬竿也够不着,是不是也没事了?

孩子翻墙进来是他的错,但如果后续的防护措施做得足够好,这个错就只是“闯进来”而已,不会发展成“死在这”。

判决让电力公司和养殖场各自承担一部分赔偿,本质上是在提醒他们:你明知道这里是高危区域,防护就得做到位。做不到位,出了人命,你就有责任。

这判决对养殖场和电力公司来说,罚得不重,养殖场只赔5万,电力公司赔27万。

但它向其他经营者释放了一个信号,高危场所的经营者,别指望靠一堵矮墙和几块警示牌就能把自己摘干净。花点钱把防护做实了,比事后赔钱打官司划算得多。

只有层层防护都做到位了,生命才能安全。

评论列表

神猪999
神猪999 2
2026-08-12 09:00
通篇P话。对不起我说话不文明。